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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三十四阵风(第3页)

肾上腺激素催生的一时的**,像玻璃杯里的啤酒气泡,来得快,退得也快。最初的最初,她喜欢他什么?

但是,向楠也以玩笑回应:“我听说程老师是祁大一枝花来着,手痒,想来采一采。”

他们对她竖大拇指,“好魄力,可敬可佩。”

程如珩摇了摇头,插科打诨,果然是向楠熟练的一套。

谢天跃叫服务员加了两副碗筷,替她解围:“怎么就逮着如珩的女朋友一个人薅?当初我带朱洁和你们吃饭,你们可不是这样的。”

他拐拐程如珩,“怎么也不帮你女朋友说几句?”

后者一摊手,说:“论如何应付‘围攻’,显然她更得心应手。”

这是真的。

在他们喝酒时,向楠还能来几杯,而程如珩酒量不佳,又须开车,滴酒未沾。

谢天跃揶揄,是她带了自己的小娇妻来。

程如珩爱干净,挽了袖子,免得被油渍沾染,他也不爱吃重盐重油的食物,意思意思地碰了碰,早早搁了筷,端着水杯喝。

如此被笑话,他也不恼,好脾气地笑:“吃你的吧。”

吃了一个多小时,众人酒足饭饱,程如珩还是一副一尘不染,风度翩然的样子。

与他们告了别,他扶着向楠的肩头,带她上车,虚虚地,并不像朱洁那样半个人倚在谢天跃怀里。

他替她系上安全带,想关上车门,手腕被猝不及防地攥住。

脚步自然停下来,手被牵过去,贴到她脸上,满是胶原蛋白的,独属于女孩子的,软弹的脸。

一个凉,一个烫。

都是神经触角密布的地方,不知道是谁刺激谁。

向楠没醉,那几杯啤酒的量,哪能醉倒她,但她很享受被程如珩照顾,和之前是全然不同的感受。

连她这么大条的人都觉察到了。

他会把关系分得清楚,用一种学术研究般严谨的态度,朋友是朋友,女朋友是女朋友,她能明显体会两者的差别,以及他独独给予她一个人的偏心。

她想大胆地邀请他,送她回家后,就别走了。

还想说,想不想试一下,她弟弟送到东西,合不合他。

可那岂不是落实了她的急色?

不能让酒精掌控理智,亵渎了他这朵高山雪莲。

向楠说:“你手好冷。”

冷玉一样。他指腹有茧,是常年握笔、打字磨出来的,是玉石抛光前的纹理。

“风吹得,待会儿就回暖了。”程如珩没急着抽出手,当她是喝多了,想撒撒娇,“难受吗?”

她摇头,“再喝一轮我都喝得过,程老师你别小瞧我。”

程如珩的背后,是路灯,是灯牌,是明月皎皎。眸底却映不进半点光,他说:“嗯,你很厉害。”

他的手指刮着她的脸,没有覆任何化妆品,触到的是真实的皮肤触感,“我送你回去。嗯?”

向楠坐直身,松开了,小拇指勾了下他的掌侧,像无声的挽留。

程如珩恍然不知,又或者故作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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