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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与玫瑰2(第2页)

不好意思,我很想举手反驳他一下,从北京到哥谭从纽约到北京再从北京到哥谭也不近啊,我都是自己过来的。但看在他这么认真的份儿上,我也只好点头同意了。

“好吧,你说得对。”

第二天早上我收拾好东西下楼的时候,就真的看到迪克坐在大厅里等着我了。他身上穿着一件薄衫,外面只套了一件夹克,我忍不住想,要是我敢穿这么少就出门的话,肯定得冻死。其实我更意外的是提姆,他居然还没去睡觉,也在客厅坐着。

临走之前,他拍了一下我的肩膀:“一路小心。”

我点点头,有来有往的伸出手拍了他一下——他比我个子高,从这个角度我只能拍到他的手臂。

“你该睡觉了,男孩。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又熬夜了?光看着你我就觉得累了。”

有什么工作非得晚上做不可?我怎么想也想不通。提姆冲我虚弱的笑了一下,端着杯子转身走了。

迪克开着车一路把我送到机场,路上开得飞快,但是从来没有超过那个临界的标准。我开始怀疑是不是这个家里的男人开车技术都这么好,如果我打算考车本的话,能不能拜托他们帮我做做练习。

从庄园到机场要走老远的一段距离,几乎是横跨了整个哥谭市。感恩节假一共要放七天,我打算在上海待三天,再加上路上要花的时间,回到哥谭之后满打满算还能休息两天。我带的东西很少,这是我一直以来都有的习惯。出远门的时候我不喜欢带太多东西,一个是从前我本来也就没有多少东西可带,二是我这人总是丢三落四,又嫌麻烦,索性就能不带就不带。

在登记之前,我和迪克再三保证自己一下飞机就会给他发邮件、并且每天都记得打电话通知平安。其实我认为他想的太多了,虽然我之前没去过上海,但我还是觉得,这世界上大概没有哪里会比哥谭更乱,甚至没有哪里会像哥谭一样乱。

我的这个思想在飞机上得到了证实——坐在我旁边的那位先生也这么认为。当时我正在用面前的小屏幕看电影,就忽然听到旁边的一个男声说:“哥谭真是太乱了,我还没见过哪里的罪犯能像他们那里的那样会折腾呢。”

我愣神了一下,才发现他是在和我说话。于是我小心地凑过去看了一眼他正指着的自己面前的小屏幕,里面正播放着哥谭实时新闻。

这个人看上去四十出头,身上穿着干净整洁的西装,微胖。黑眼睛藏在镜片后头,说话的时候带着一点南方口音,不太明显,大概是个上班族。我猜他可能看我是个亚洲人就搭话了,毕竟我长得一点也不像混血。我活了这么多年了,除了知情人以外,从来都没有哪个人问过我‘你是不是混血’。就连我自己在得知我爸是布鲁斯·韦恩之前,也一直以为自己是个纯种的中国人。

所以当初知道了自己是个串儿之后,我还难过了几天呢。

我沉思了一下,点点头,说:“是啊。”

那个人看我回答了他的问题,便来了兴趣:“小姑娘,我看你也不大,你自己一个人到那里去做什么啊?”

“呃……读书?”我回答,“您呢?”

“我?我当然是倒了大霉才会被派过去出差。谁叫我运气不好呢,不过我终于熬出头了。”说到这里的时候,那人看上去松了一口气,“可以回家陪老婆孩子了,我还从来没这么想过我的办公桌呢。”

“哦,是这样,恭喜您。”我干巴巴的说,“其实——其实我觉得哥谭也没那么差,我觉得这座城市还行啊,也有一些——好的地方。”

听了我的话,他马上就开始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我。在惊讶的瞪了我一眼之后,直到整个航程结束,他都没有再开口和我说过哪怕一句话。我不觉得我说错了什么话,反而乐得清净的看完了那部动画电影,又开始看《电锯惊魂》。那个人看我的眼神于是更奇怪了。

不过仔细想想,我觉得我可以理解对方,毕竟这世界上的大部分人对于这座城市的印象都是这样。如果搁在一年以前,要是有人也这么告诉我‘哥谭挺好’的话,我也会觉得惊讶,尤其对方看上去还是一个外乡人。但我现在越来越不后悔自己来过这里了,那种打心眼儿里生发出来的感情是真切的,哪怕只有一丁点儿,也是真实的存在。

或许也是因为掺杂了其他的什么感情——我想。就像那位先生在大洋彼岸有着等候他的家人,因为那里有他的心之所向,所以才会归心似箭。我也一样,这座城市对于现在的我来说,不只是曾经压在阴霾下的一座记忆、不只是新闻上的长篇报道,也不只是关于学业和未来。这里还有我的家人,这里已经是我的另一个家。

我会为了自己终有一天还可以回到那里,而感到幸福。

挺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更t

掉码倒计时·3

求求大家多给我一点评论!!!我一个人好孤独好寂寞好无聊哦

我实在是太爱桶了,他太好写了,简直想给他开一百个坑!!!

昨天睡觉之前又有了起码不下五个关于桶的长篇脑洞,中短篇的脑洞也有好几个。忍不住开了两个预收,其他的我也好想写aa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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