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凤仙的态度令萧凌霄十分不满。
半晌,他按捺住火气,正色道:“二弟,你和魏紫走得再近,终究也只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比起她,我们才是你血浓于水的亲人。我改娶昌平侯府的嫡女,并非是爱慕虚荣攀附权贵,而是为了这个家。改日,我亲自引荐你去昌平侯府,跟你嫂嫂一块儿吃个饭,联络联络感情,将来你步入朝堂为官,她自会请她的父亲替你铺路搭桥。”
魏紫安静地听着这番话。
细雪被寒风吹到廊下,温柔地落在她的眉梢眼睫。
她忍不住眨了一下眼睛。
拢在袖管里的双手,情不自禁地发痒发疼,像是旧年的冻疮又开始发作了。
她记得年幼时,每逢下雪天,她害怕萧凌霄读书受冻,都会亲手替他把屋子里的炭炉烧得暖暖的,他房里的茶水永远都是滚烫的,厨房里永远都有一锅她精心为他温着的热鸡汤。
萧凌霄多娇贵呀,从十二岁的少年郎到二十岁的青年,别说为家里砍柴干活儿,他十指不沾阳春水,他连一件衣裳都没洗过。
而年幼的她,顶着刺骨寒冷的水,亲手替他浆洗一件又一件厚重的冬衣。
她的双手生了冻疮,每年冬天都会复发,双手红肿的像是萝卜,又疼又痒,几乎每时每刻都钻心的难受。
她给萧凌霄送鸡汤米线的时候,姿容清秀的少年郎放下书本,小心翼翼地捧起她的双手,怜惜地放在唇前吹了吹。
他柔声道:“小紫,等我将来考上状元,就让你当状元夫人。那个时候咱们什么都会有的,我会安排很多丫鬟伺候你。到时候,你就不用在冬天干浆洗衣裳的活儿了。我向你保证,将来我会买到天底下最精良的冻疮药,彻底根治你的冻疮,让你的双手像其他闺阁小姐那样,白白嫩嫩细腻柔软。”
少女怀春。
那个时候并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爱,但一颗心已然如小鹿乱跳,感动的什么似的。
如今想来,男人的承诺真是再廉价虚伪不过的东西,嘴上说着情深似海,转身就把她抛弃掉,选择了能在仕途上帮到他的贵女。
魏紫低下头,轻轻蹭了蹭双手。
真可笑,萧凌霄没能彻底根治她的冻疮,最后帮她养护双手的,竟然是萧凤仙。
她那极不靠谱的小叔子……
书房里,谈话还在继续。
萧凤仙百无聊赖地摆弄起一只金算盘:“长兄,我确实不知道嫂嫂身在何处。对于和昌平侯府吃饭这件事,也没有任何兴趣。如果你们今天过来,就是为了说这些话,那么请回。”
萧凌霄和萧杜鹃对视一眼。
萧杜鹃忍不住道:“今天过来,还有一件事要找你帮忙。”
萧凤仙抬起狐狸眼,玩味地看着她。
真有趣,他这个一向嚣张跋扈的妹妹,竟然开口要他帮忙。
萧杜鹃不大自在地捋了捋额角碎发:“镇国公府在找十二年前丢失的嫡女,你知道吧?你若看见告示,想必也能猜到,咱们家十二年前从拐子手里买下的魏紫,就是镇国公府的嫡长女!但是——”
她的眼睛里迸发出一股精明的恶毒,声音也低沉几分:“但是,俗话说得好,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么显赫的身世,怎么可以白白便宜了魏紫?!所以,我打算冒名顶替去镇国公府认亲。”
后门,廊下。
魏紫险些笑出了声。
上辈子萧杜鹃顶替了她,这辈子竟然还想顶替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