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昭”这两个字,救了荆迟。
魏昭昭是魏逊最宝贝的女儿,他本来是想洗白她的身份,让她去中国念大学,不过魏昭昭不太喜欢念书,气跑了好几个家庭教师,性格相当叛逆,魏逊无可奈何,只能让她留在身边,教她做生意。
荆迟的身份非常敏感,在这里,他是不被信赖的存在。他抛弃掉了自己过去的名字包括一切,化名“朝阳”,并且向魏逊承诺誓死效忠。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
在他第一次跟着魏逊交易成功并且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之后,他欣喜若狂的神情让魏逊慢慢地对他有些信任了。
魏逊用人是要刨根挖底的,他了解到他过去的经历,知道他出身贫苦,大学的时候便自己做生意了。
迷恋财富的人值得信赖的,这是魏逊的人生信条。
而后荆迟对着自家队员开枪,彻底打消了魏逊心头的疑惑,他开始让他接触比较多的生意,慢慢地把他培养成了“自己人”。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魏昭昭喜欢他。
有金钱,有女人,荆迟不可能不死心塌地为他卖命。
“你为什么叫朝阳?”魏昭昭经常问荆迟这句话。
荆迟和她坐在田埂边,望着远方绯红的云霞,微微蹙眉,眸色溢着温柔——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想成为朝阳。”
羡慕他,嫉妒他,我心上的姑娘曾发了疯一样爱过他。
作者有话要说:许朝阳:p,老子不要冠名费的啊?,!
去?”
今汐的情绪一下子绷不住了,她趴在了薄延的肩膀上,嗓音闷闷的:“怎么可能舍得啊,那么危险的地方”
“那还让我去。”
今汐眷恋地趴在他的肩头,顿了许久,才缓缓说:“因为我不想你再留下第二次的遗憾。”
她说完这句话,薄延的心突然酸了。
第一次,父母离开,他力量弱小,连哭泣都只能偷偷的一个人躲起来。
第二次他若再眼睁睁地看着自家兄弟身陷囹圄,无能为力。
他会抱憾终身。
薄延单手紧紧地抱住了今汐,他嗓音微哑,却十分坚定:“我会平安回来。”
“嗯。”
……
次日,薄延递交了调职申请表。
薄延是秦队手下最得力的队员,秦队实在是舍不得放他走,不过薄延也说了,仅仅只是暂时离开,救出了他兄弟,他便回来。
离开的那一天,今汐没有去送他,薄延并不喜欢哭哭啼啼的离别场面,因为当年他就是哭着抱着爸爸妈妈的腿,求他们早点回来,而他们却在也没能回来。
那是薄延心底的阴影,因此,今汐没有去送他。
飞机升上阴霾的天空,今汐站在教室讲台上,望向窗外,暗沉沉的天际翻涌着乌云,给人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迫之感。
她在心底默默地祈祷着,祈求爱人的平安回来。
尼丹属于东南边境三不管的无政府地带,有大量土军阀聚集于此,佣兵圈地,种植罂粟。
遮天蔽日的热带雨林,男人从腰侧摸出尖锐的瑞士刀,在一棵橡木上刻下深深的痕迹。
顺着这棵橡木的树干,一路数下来,已经有密密麻麻无数道被割破的痕迹。
一共两百零七道杠,代表他来到这里的两百零七天。
男人走出热带雨林,前方一望无际的田野里种植着大量的罂粟,风一吹,红硕的花朵招展,空气中飘散着令人迷醉的气息。
田野里有许多当地的农民,正在收割作物。
今年是个“丰收”的好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