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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今汐的情绪一下子绷不住了,她趴在了薄延的肩膀上,嗓音闷闷的:“怎么可能舍得啊,那么危险的地方”
“那还让我去。”
今汐眷恋地趴在他的肩头,顿了许久,才缓缓说:“因为我不想你再留下第二次的遗憾。”
她说完这句话,薄延的心突然酸了。
第一次,父母离开,他力量弱小,连哭泣都只能偷偷的一个人躲起来。
第二次他若再眼睁睁地看着自家兄弟身陷囹圄,无能为力。
他会抱憾终身。
薄延单手紧紧地抱住了今汐,他嗓音微哑,却十分坚定:“我会平安回来。”
“嗯。”
……
次日,薄延递交了调职申请表。
薄延是秦队手下最得力的队员,秦队实在是舍不得放他走,不过薄延也说了,仅仅只是暂时离开,救出了他兄弟,他便回来。
离开的那一天,今汐没有去送他,薄延并不喜欢哭哭啼啼的离别场面,因为当年他就是哭着抱着爸爸妈妈的腿,求他们早点回来,而他们却在也没能回来。
那是薄延心底的阴影,因此,今汐没有去送他。
飞机升上阴霾的天空,今汐站在教室讲台上,望向窗外,暗沉沉的天际翻涌着乌云,给人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迫之感。
她在心底默默地祈祷着,祈求爱人的平安回来。
尼丹属于东南边境三不管的无政府地带,有大量土军阀聚集于此,佣兵圈地,种植罂粟。
遮天蔽日的热带雨林,男人从腰侧摸出尖锐的瑞士刀,在一棵橡木上刻下深深的痕迹。
顺着这棵橡木的树干,一路数下来,已经有密密麻麻无数道被割破的痕迹。
一共两百零七道杠,代表他来到这里的两百零七天。
男人走出热带雨林,前方一望无际的田野里种植着大量的罂粟,风一吹,红硕的花朵招展,空气中飘散着令人迷醉的气息。
田野里有许多当地的农民,正在收割作物。
今年是个“丰收”的好岁。
一个身材火辣,模样乖俏的女孩便坐在田埂边,望着大片的罂粟花田,闭上了眼睛。
荆迟悄无声息地经过她的身边,尽可能避免引起她的注意。
她没有回头,轻轻地唤了他一声:“朝阳?”
女孩咬字并不清晰的普通话念出“朝阳”这个名字,总让他有种不真实的感觉,现在他不是荆迟,他是朝阳。
他抛弃了荆迟这个名字,所以现在这里的所有人,都叫他“朝阳”。
“朝阳,是初升的太阳,是热情和微笑。”
女孩站起身,走到他的面前,那双深邃的黑色眼瞳凝望着他:“可是你从来不微笑,也没有对我热情。”
她说汉语的调子很奇怪,但至少,她是这里普通话说的最好的女孩了,因为她有自己的家庭老师。
她是毒枭魏逊的女儿,名叫魏昭昭。
当初荆迟被带回来的时候已经淹淹一息了,本来他的尸体是要被直接扔进火堆里,和罂粟壳一起被烧掉。
神志不清间,他一直叫着“昭昭”、“昭昭”
在这里,从来没有人敢这般亲密地叫出这两个字。
魏昭昭被他唤得全身起了鸡皮疙瘩,一股奇异的感情冲击着她年轻的心灵。她留下了荆迟,并且让最好的医生帮他疗伤,取出了他身体里的五颗子弹。
医生都说,他能活下来是个奇迹,这样的重伤,半条命都交给上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