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忽然明悟,原来这世界上可以有纯粹的快乐。
既然暂时不知道未来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做什么。
那就跟她一样快乐好了。
关于云陌、关于那个羊角辫女孩子的印象,虽然随着时光而变得淡薄,可依旧隐隐约约地贯穿了迟晏的整个青少年时期。
回到昼山、跟着爷爷生活、考上熙和中学、在每一次考试中名列前茅、开始在《倾言》上发表文章……
他逐渐成长为和九岁的他截然不同的人。
快乐、自信、积极而善良。
有自己的梦想和信仰,有可以畅谈的朋友亲人,闲暇间会与三两好友在篮球场上酣畅淋漓打一场球,也会在图书馆枯坐一整天看书、写故事。
也因为继承了迟延之的好相貌,受到了许多优待和追捧。
渐渐活成了别人眼中耀眼的天之骄子。
哪怕是十九岁之后,最痛苦不堪、暗淡无光的那几年里。
在拉着窗帘的简陋出租屋里,没日没夜地写那些剥离开他自身血肉的文字时;在饥一顿饱一顿、勉强用面包泡面老干妈度日时;在凌晨三点盯着手机短信,木然又绝望等待那笔罪恶的稿费到账时。
他极偶尔地会想起九岁那年的云陌。
想起九岁那年遇到的那个爱吃草莓蛋糕的孩子。
——于是二十二岁的迟晏,在安葬完迟沈忻之后,在孤身一人走了趟大兴安岭后,鬼使神差地搬回了云陌这座荒凉的无人别墅里。
或许是因为他潜意识里以为,这一次在同样的地方,他能再次获得像十三年前那样无暇的天真与快乐。
——直到有一天。
有个女孩子在他心情最烦躁的那天,敲开了他的门。
“我外婆让我送点心来。”
“我外婆叫孟亦青,就住在那边。”
他顺着女孩儿的指尖看过去。
记忆里那座小楼没有如今那般矮,门口的桂花树也没这么高。
他迟疑着,把视线投向门口这个女孩子。
辨认了许久。
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早就褪去了三岁时候的婴儿肥,眉眼依稀有着儿时的模样。
白皙的脸尖得快要脱相。
她依旧像小时候一样,非常有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