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可以说简英的最后的补充内容,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反倒是莺莺国,通过波廷格这样的一番操作,成功获得了单独优惠——不管央洲给哪个国家开放新的权利或者优惠,莺莺国人都可以凭借这样的一个条款也拥有同样的待遇,所有的优惠和待遇,莺莺国都可以享受到。】
【波廷格,大获成功。】
明朝,永乐年间。
朱棣一边看一边思考,毕竟这对于他而言也属于新知识:“要求给莺莺国同等的待遇,以示公平……如果是施恩给番邦国家的话,好像没有什么问题?……”他顺着过往的思路想了想,一时间觉得有些不对,又不能准确形容出来。
随后,看着莺莺国的文书内容一副沐浴天恩的感恩模样,朱棣猛然抓住了一点:“等等,央洲这压根就不是什么‘施恩’给其他国家啊?!”
如果说按照过往的藩属国与上国之间的互动模式的话,一个藩属国请求上国不要忘了自己,请求上国多给自己一点恩赏,还算正常;但是央洲和莺莺国,乃至即将可以前往四个口岸的其他国家,并不是什么藩属国与上国的关系啊!
央洲之所以开放这四个口岸,完全是因为战败而不得已;之所以给其他国家也开放这四个口岸,则是因为压根挡不住其他国家,莺莺国又不打算阻挡。
所以,到底哪儿来的什么恩赏?
不仅这时候绝对不是什么恩赏,就算是之后可能出现的一些优惠,也绝对不是什么恩赏。
简英和其他官员,为了不丢脸面,将这件事情称作是皇帝的施恩也就罢了,姑且算是保留央洲的体面。但言语上粉饰归粉饰,不能真的把自己也骗了啊!这分明就是被迫签订条约,怎么就能在自己的脑子中顺畅地转变成了所谓的“施恩”呢?
而且,即使不谈恩赏不恩赏的事情,就是单纯地给好处,莺莺国又凭什么能够随时都享有其他任何国家拥有的好处?如果央洲这么放宽了,那日后还拿什么和莺莺国进行拉扯谈判?
且,要是藩属国和上国之间请求恩赏的话,主动权还是在上国的手中,乐意的话就多给点恩赏,不乐意就不给了。可是,央洲和莺莺国之间的一系列战争和条约,主动权从始至终都不在央洲手中,如果日后发现不对,或者想要收回这个条款,央洲压根做不到。
他再度沉默。
神迹又点到了“上国思维”,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了。显然,虽然这个上国思维对于他、大明、央洲乃至所有王朝而言都仿佛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在央洲的这个时候,已经完全不适用了。
而简英一方面还是牢固的上国思维,所有行事都是按着这个思维来走;另一方面,则是对于央洲之外的事情一无所知,压根不了解莺莺国想要获得什么权力,也不了解这些权力给到莺莺国之后会造成什么后果。
甚至,央洲在这时候,完全不了解央洲的核心利益有哪些……
这样一来,央洲丧失任何权力,都是非常有可能并且非常符合逻辑的结果。
——所以,绝对不能断了和外界的联系,也不能断了对外界的情报。
【第四项问题,是关于莺莺国舰船的行驶权力的。】
【在十二条款项中,简英向波廷格表示,莺莺国商船只能在各个口岸行驶与停泊,而莺莺国军舰则不能进入口岸。】
【这个要求属于是正常要求,毕竟口岸只是为了通商;而莺莺国军舰则属于军队。不过,还是那句话,这种事情理论上也没有必要放到需要与莺莺国进行谈判的内容中去,毕竟就连金京条约,莺莺国都没有提出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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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简英这么做了;而波廷格从中察觉出了机会,同样没有放过,他表示,莺莺国的军舰是被用来管理莺莺国人的,而既然是军舰,管理对象自然是那些莺莺国的商船小船。这样,可以避免莺莺国的商船小船随意行驶和停泊。】
【实际上,哪有一个国家的军舰跑到其他国家的口岸来管辖自己的百姓的?】
【但是,简英既然能够想出把所有莺莺国人的审判处理权都交给莺莺国自己的方法,自然也会同意波廷格的这个说法,甚至,他还觉得这种理论非常的符合情理,而且还能为央洲的口岸减轻管理负担。】
【于是,在二山门条约中,双方规定,通商的这五个口岸中,每一个口岸都必须有一艘莺莺国军舰停泊,以便对各个商船小船进行管理,约束莺莺国人。】
【如此一来,莺莺国军舰直接就拥有了在央洲的五个口岸随意行驶、自由往来的权力,而且还是合理合规的权力;而有了这项权力的莺莺国军舰,随时都可以向央洲进行施压,就算是要开战,也要方便迅速得多。】
【以上四点,是主要的大权益的损失,除了这些大权益的损失外,央洲还有许许多多零零碎碎的权力的丧失,比如关口的查验货物的权力等等。】
【总体而言,虽然金京条约属于是战败后签订的条约,但是造成的长久损失甚至未必多于这个在结束战争状态、处于和平状态下签订的二山门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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