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波廷格等人对于央洲朝廷和官员们的分析和判断非常准确。】
【皇帝听闻这件事情后,直接就任命简英为钦差大臣,前往花穗城,与莺莺国舰队继续进行谈判;同时他还追赠了伊农太子太保,并且免除了他生前的一切处分。】
【虽然简英的任命已经下来,但是从金京抵达花穗城到底需要时间。而花穗城的官员们已经被莺莺国舰队吓住了,他们完全不敢赌莺莺国舰队真的北上的可能性有多高——即使简英已经成为了新一任的谈判负责官员,莺莺国舰队已经达成了他们的圈定人选的目的。】
【于是,为了稳住莺莺国舰队,此时作为谈判相关人员、是伊农的助手、也是日后简英的助手的黄石雪出面,向波廷格表示,谈判可以继续,这一次谈判的内容就是一直没有落定的关税问题。】
【黄石雪之前在两江地区担任布政使,在当时牛堂、简英等人与莺莺国舰队开始谈判之后,参与到了谈判之中。和他打过交道的莺莺国舰队官员们,对于黄石雪的评价不错,比如赞赏他不卑不亢,风度有节等等。】
【对于黄石雪的提议,波廷格当然乐意之至。他直接表示,可以继续进行谈判,不过因为担任钦差大臣的简英还在路上,所以谈判地点就要改到莺莺国舰队占领的馨屿去。而莺莺国舰队方面的谈判代表,则是波廷格的央洲语秘书,曾经随同危险品商人威廉姆·贾丁来往央洲,对于央洲的商贸问题非常熟悉。】
【但是显然,以黄石雪本人对于莺莺国方面的了解,以及他所知道的关于谈判的知识,即使不算现如今央洲官员们对于谈判的心态问题,他也并不能敌得过贾丁。】
宋朝,开宝年间。
赵德昭有些无言,又对于神迹专门提出来的莺莺国方面对于黄石雪的评价而感到微妙:“从莺莺国舰队这些人口中能够说出什么对央洲有好处的评价?”
看起来,莺莺国舰队是在称赞黄石雪风度翩翩,有礼有节,是在赞美黄石雪本人的气度等等。这种称赞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但是如果放在交战并且进行战后谈判的两方之间,还是胜利且掌握主动权的一方对于战败而想要求和的另一方的评价……这怎么看怎么都不算什么能让人开心的好话呢?
——什么时候,谈判桌上的一方会赞美另一方的谈判代表,还是这种“气度礼节”方面的赞美?
说实话,赵德昭有理由怀疑,莺莺国舰队方面是因为黄石雪并不能有力地保护好央洲方面的利益,也不能在谈判桌上占据主动权乃至夺回一点权力……因此,莺莺国舰队的谈判人员都非常欣赏这样的央洲谈判代表,也非常喜欢这样的人。
虽然这些都是赵德昭个人的推测,但是反正他是不那么相信莺莺国舰队能够吐出什么好话的,即使真的有,也要打个对折来听。
但是,如果他的这种推测真的能够成立的话,那么黄石雪此时“为了拖延波廷格等人”“为了不让莺莺国舰队北上”而提出的继续谈判,并且谈判的内容还是莺莺国舰队一直非常在意的关税问题……
完全可以想象到莺莺国舰队能够借此机会从央洲这边割走多大一块儿肉,得到多少的好处了。
这还只是鉴于黄石雪个人的谈判水平的,他不知道莺莺国的情报,也不了解这些条约背后的种种规则,因此,他基本上达不到什么有效的有益结果;若是再加上央洲官员们迫切想要达成和平协定、完成善后问题,并且还有波廷格宣言北上这个利剑悬在心头,央洲只会退让地越来越多,甚至,这还是说得好听点。
难听点就是,央洲官员们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已经“退让”了,毕竟他们连自己央洲理应拥有的权力有哪些、有多大都不清楚。
【五月初七,简英抵达了花穗城。在停留了一段时间后,五月二十六日,他和黄石雪等人一同前往了馨屿,并在第二天和波廷格进行了首次会谈。】
【五月二十九日,央洲和莺莺国的金京条约相关文书被双方在馨屿进行了交换,算是彻底定下了条约,完成了协定。六月初一,简英一行人就从馨屿回到了花穗城。】
【而简英接下来的操作,则是“尽可能地”保证条约的落实。】
【首先,回到花穗城后,简英并没有立刻就向皇帝呈交奏折,奏明现如今的谈判进展。】
【直到六月十五日,简英呈交了一封奏折,并附有两份附件。奏折的内容是关于央洲和莺莺国谈判的大概情况,并且表示双方已经基本达成了关税问题的统一意见,且莺莺国将会在七月初一的时候就按照新的关税情况来展开贸易。】
【这还不算什么问题。但是,简英并没有在这一封奏折中呈上他宣称“已经协定完成的关税条例”,而是表示,如果自己把具体的关税条例呈交上来,那么朝堂必然会有一番争论,即使最终结果不变,可也必然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多半最后的执行时间就会拖延到七月份之后了。而时间越长,在口岸之外停泊等待的船只也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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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他表示,与其呈交上来具体的关税条例让朝廷扯皮,不如直接先行执行下去,等到执行了之后,再把文书条例呈交朝堂,这样他们再有什么意见,也不能造成什么拖延或者其他方面的影响了。】
【皇帝还真的没有反对他的想法,而是表示他办事得体,非常妥当。】
【六月二十五日,波廷格在馨屿公布了央洲和莺莺国两方商定的关税条例。有了莺莺国方面公布在前,两天之后,六月二十七日,简英向朝堂呈交上了具体的条约内容。】
【皇帝于七月十六日收到了奏折,随后让朝堂进行决定,五天之后,朝堂经过商议后决定批准,这个批准传到简英手中的时候,又已经是闰七月十四日了。】
【而简英做出来的事情,也不只是这种先造成既定事实,再提交具体细则一件事情。除了这件事情之外,他还完全同意了波廷格提出的各种要求——体现在他于六月二十七日呈交的奏折内容之中。】
【这封奏折内容除了有关关税条约细则之外,还有简英的一些谈判思路和情况。】
【简英表示,虽然皇帝之前是让他与莺莺国舰队进行后续商谈,并将谈判的结果变成原本的金京条约各个条款的批注。但是,因为金京条约已经装订成册,且带了印章,已经既不能添加新的纸张进行标注,原本的条约纸册之中也没有什么多余的空档能够用来标注。】
【所以,标注这件事情,就算是黄了,不可能实现了。】
【但是,不能标注归不能标注,那么多新谈成的协议,那么多细则需要补充,该怎么办?当然是要新签订一份条约,将各项细则落实个清楚明白啊。】
【换言之,简英直接表示,他已经完全同意了波廷格他们签订新条约的提议,且还是“通知”皇帝而非进行申请——他已经和莺莺国方面达成协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