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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1页)

俄罗斯人认为真诚才是最大的礼貌(这点就和我们西欧人不一样了,我们认为使他人身心愉悦才是最大的礼貌),而他就是“真诚”信条的忠实履行者。他不仅不爱撒谎,也不喜欢隐瞒自己的情绪——他的憎恶都明明白白地被写在了脸上。我23岁时,米佳16岁。此时我已经和他认识了一年多,但我依旧怀疑他念不对我的名字。他从来不叫我的名和姓,也不叫我“教父”——要么叫“法国佬”,要么叫“法棍”。七年后他23岁,依旧只愿意这样叫,似乎他被叫“米佳”就是什么深仇大恨一样。我很喜欢他的爱憎分明,所以总是拿他寻开心,哪怕最后我得被他羞辱。他对我的挑衅总是不屑一顾,极少数情况下,我才终于能成功引起他的注意力,这时他就会冷冰冰地回我一句:“如果牙痛是因为愚蠢,那你会一整天都在哀嚎。”米佳的嗓音没有一丝一毫少年的清澈,并不难听但浊重低哑,不管说什么语言都会染着淡淡的俄罗斯大舌音。我从来不会把他当成十多岁的男孩子。该嘲笑就嘲笑,该挖苦就挖苦。我时常冲着俄国佬咯咯笑着:“为什么呢,米佳。为什么你从来不对我笑呢?”他抬高墨镜,底下的那双淡金色的眼眸冷冷地扫我一眼,然后用略带口音的英语口齿清晰地回答:“俄罗斯人从来不对讨厌的人笑。”我哈哈大笑。看来,想让米佳对我笑,简直比监督俄罗斯人戒掉伏特加还难呢——没错,他们俄罗斯人的酒量可都是数一数二的好!--------------------对不起,我好像确实馋他身子。实话实说,查尔斯不在的时候我倒也自在潇洒。我早就说过,我的邻居们尽是些有钱的艺术家。我凭借着自己的花言巧语,在他们那里混得还不错。至于当他们知道我是一位勋爵的情夫之后……更对我肃然起敬了。今天早上我换了条红白蓝的三色发带——没错,正是我的祖国法兰西国旗上的那种花纹,和三色花与三色帽徽的颜色也是一样的。为了搭配这条让我心心念念的发带,可真是让我伤透了脑筋。我握住自己的头发,嘴里叼着发带,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皱起眉头。如果我的眼睛不是琥珀色,而是蓝色或绿色,发色也不是深红色——最好是黑色或者金色,搭配起来或许会容易得多。我对查尔斯的依赖很快就被冲淡了。自怨自艾是没用的,现在我可不愿意哀怨地待在房子里。安于现状不是我的行事风格。我会到我想去的一切地方,只要不至于惹蒙哥马利生气(能看脱衣舞的风俗场所肯定不能去)。他平常管理我虽宽松随便,却不允许我胡作非为——去哪都行,干什么都行,就是不能牵涉到原则问题。他总是严肃地向我再三强调在外我必须遵守法律和道德底线,否则他绝对会将我打得嗷嗷求饶。一想起他,我就忍不住轻轻笑出声。三天,还早呢。真不知道这个色厉内荏的苏格兰人晚上会不会背着我煎熬地等我打电话过来。勋爵先生口是心非,虽说爱揶揄人,其实心地倒不坏。他的确就是那种路边看到一群流浪汉都想给人家一人买一份晚餐的好心人,但只要他自己有钱,那样也不赖。第一天时我去了戴安娜家,查尔斯在的时候他们不敢乱说话,现在他不在,我才明白查尔斯的名声真是彻底臭坏了。小别墅里流传着苏格兰人好色如狼的传说——这是花枝招展的小botto们趁查尔斯不在时偷偷摸摸地告诉我的。至于那些故事的可信度到底有多少,就不得而知了。但他们嘴里那极其统一的形象让我想到了我藏在箱子里的那本反同性恋宣传册上的小说,标题只是一个简单又粗暴的“格拉伊基特勋爵”(lordgikit,“gikit”是苏格兰脏话,形容人愚蠢而又轻佻)。我不禁怀疑是不是他们都读过了那篇“伟大”的讽刺小说。就连戴安娜和格雷特也不爱跟我谈他的光辉情史。整座别墅里,唯有安东尼·蒂瓦艾特对这种理论嗤之以鼻。自我听完了苏格兰勋爵的传奇情史开始,他就竭尽所能向我证明查尔斯是个多么痴情专一的好男人,让我从一开始的兴致勃勃到后来听到他愚蠢的美国口音就要心烦意乱。他宣称:“我敢说,我比他们——甚至这里的所有人都要更懂那个苏格兰佬!我是真正的蒙哥马利专家!”我冷笑着问他:“怎么了?您莫不是爱上我了?”“别太把自己当回事,你这娇气十足的法国佬!”他夸张地冲我做了个鬼脸。“要说爱,我也要爱上真正的苏格兰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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