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瑾瑜在身上摸了摸,当初马小麦叫他一声师哥,他当场都给过礼的,把自己随身佩戴的玉扳指给马小麦做了见面礼。
偶尔,杨瑾瑜也会上山采草药,因怕遭遇野兽袭击,他每回上山都会带上弓箭。玉板指套在右手拇指上,可以保护拇指不被弓弦勒伤。他觉着用来送给习武的马小麦更为合适。
然而这会,他身上只有玉坠子了,这玉坠子是他母亲送他的成人礼。可他又不能厚此薄彼,何况小师妹也是跟着师父学医的,是他正儿八经的师妹,岂有不送礼的缘故。
他将视线瞄向了霍锦成。
霍锦成是鼎字号明面上的大当家,掌管着太子的钱库,放着这样的大土豪不打天理难容。
“这个我买了,日后再给你钱。”先前霍锦成拱手时他便眼尖地瞧见,他左手腕上套有玛瑙手串
杨瑾瑜知道霍锦成有个习惯,常把当铺里一些过了当期的贵重之物佩戴在身上,目的是为随时销给他接触到的有钱人。
他撸下手串双手捧给简宁,“劳烦师父代我转交小师妹,告诉她是愚兄的一点心意,过几天得闲了我再来看她。”
简宁见那手串隐隐泛着幽光,知道不是寻常之物,杨瑾瑜向来大方,不将这些身外之物放在心上。但她身为师父,即知这礼不轻,又是霍锦成之物,便迟疑着没去接。
她不接,丁有田伸手接了。
“这是瑾瑜做为师哥的一点心意,怎好拒之。”说罢,他冲杨瑾瑜笑笑,“放心,明儿一早我便替你转交巧凤,她定欢喜不过。”
简宁闻言暗笑自己,杨瑾瑜都知道杀富济贫,她又何必假清高,替巧凤收下也好,她或是留着或是转手卖了,换了钱还可以买些小姑娘家喜欢的玩意儿,没什么不好。
“如此,我替巧凤向你道声谢了,她都念叨你好几回了。”简宁对着杨瑾瑜盈盈笑道。
“是吗,那明儿午时前,我让小四赶车过来接她和小麦去镇上,把大妞儿她们三个一并都接上,我领他们几个下馆子吃顿饭去。”杨瑾瑜也是少年心性,对还未曾谋面的小师妹很有几分好感,这还没见着人,已经宠上了。
霍锦成眉一扬,“东西是我的,要谢不应当谢我吗?还有你……”他瞟眼杨瑾瑜,“拿了我的东西送人,请吃饭不带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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