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桌前坐着俩男人,年纪比较大的,穿着背带裤,中分头,方正脸,显得比较和善。
另一个,孙天一没想到是老熟人,刘兴邦。
而且俩人放在一起,竟然还有那么几分相似。
孙天一来了,房间里俩人站起身,把最宝贵的一张椅子让出来。
刘兴邦上前主动介绍:
“天一总,说曹操曹操到,我来给您介绍一下,这位是抖乐的创始人,刘兴国!”
“我哥!”
“你哥??”
孙天一小小吃了一惊,他就说这俩人,有点相似,搞了半天是一家人。
等等。。。。。。
“他是你哥,那也就是说,乐乐总其实是。。。。。。”
“天一总,乐乐其实是我女儿,我让他去接您,多有怠慢,还请您担待!”
刘兴国洗洗刷刷,给孙天一倒了一杯茶,双手递到面前,手有点不听使唤抖了抖。
他没有帕金森,单纯是紧张。
之前一直听说,天一神豪年少有为,他也没当回事。
几分钟前,弟弟刘兴邦过来,讲了讲天一神豪收购了兴邦之星的事情,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小小年纪,已经能完成这么夸张的商业行为,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背后有夸张到离谱的靠山。
还有一种,就是独自摸爬滚打,自己干起来的。
不管是哪一种,千亿项目说干就干,这重量级都完全不是他能对抗的级别。
结果自己一天前,因为夏天酒店的事情,才得罪了他。
这怎么能让人不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