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笑了笑,道:“我已经一百二十八岁了,这条胳膊,是六十年前没的。”
“被上任海都城主扯下来的。”
“豁,你干啥了,勾引城主老婆?”张烨惊讶道。
“去你的!”雷蒙笑骂道。
他吸了口烟,眼中流露出追忆之色。
“那时候,我也和你一样,有着雄心壮志,组了个帮派叫做钢铁帮,我是老大,管着三百多号小弟。”
“我也有着自己的佣兵团,酒馆就是那时候有起色的。”
“那时候的海都,比现在还糟糕,上任城主和现在这任一样,净干些破事儿。”
“有一天,我一个队友的家人,被上任城主害死了,我们实在忍不了了,于是决定反抗。”
“那时候的海都,还没发展到现在这个程度,最强者就是城主,秘银级,没有传唱级坐镇。”
“我那时铂金九星,我觉得多叫上几个铂金级,一起上,就能干翻他。”
“我也是这么做的,密谋了三年,聚集了两千号人,足足一百多个铂金级。”
“我算是领头人,意气风发得很。”
“我们先是伪装成平民,假借游行抗议,包围了城主府,我找来的冒险者团队则趁机潜入城主府,来个里应外合。”
“一开始很成功,海都官方以为只是一次平常的游行,发一些粮食下来就能平定,所以没有多少反应,只有几百个士兵挡在我们前面。”
“然后我们一起暴起,以炮火声为信号,一起冲击城主府。”
“我带着我的佣兵小队,还有一群铂金级,杀入城主府中,找到了城主,那时候,他正在和那队帮助我们的冒险者战斗。”
“那个老头虽然已经两百多岁了,但实力真不是盖着的,一个人,硬是换掉了我们一半人,我的这条手臂也被他扯了下来。”
“就算是这样,我们也没能杀死他。”
“后来军队包围了城主府,我们为了活命,只能选择突围离开。”
“那队冒险者为了我们,选择留下来断后,然后我就带着我那所谓的叛军,逃出了海都,在海都外一百多公里的地方扎营。”
“我们还抱有一丝希望,觉得那队冒险者能活下来,和我们会面。”
说到这,他突然沉默了。
张烨等了片刻,问道:“然后呢?”
“然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雷蒙吸了口烟,缓缓吐出,道。
“那队冒险者竟然杀死了城主!”
“明明当时城主只是重伤,还被赶来的护卫保护了起来,就他们那十几个铂金级,怎么也不可能在重重包围中杀死一个秘银级强者才对,哪怕那个秘银已经重伤了。”
“但他们确实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