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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7 章(第2页)

让十三郎先牵着毛驴把猎物带回客栈,宝珠和韦训在县城寻找补给,找到一家口碑最好的铁匠铺,购入一筒新箭,一个能承装上弦角弓的皮质弓囊,又逼着韦训买了把餐刀。

宝珠见铺子里摆着各色刀枪剑戟,其中宝剑的装饰比别的兵器尤其繁复华丽,她随手拿起一柄把玩,觉得很是帅气,问:“给你买把三尺长剑如何?诗句中写‘宝剑黯如水,微红湿馀血;白马夜频嘶,三更霸陵雪。’当真潇洒豪迈极了。”

宝珠沉浸在侠客诗词的快意幻想中,韦训却笑嘻嘻地摇头:“我不会使那个,跑跳起来磕磕碰碰,碍事得很,况且我也没有马。”

宝珠心里疑惑,虽说几乎每首描写侠客的著名诗句都会提到宝剑,然而她所见这些江湖中人,还真没有一个随身带剑的,韦训干脆只揣着把餐刀大小的匕首就闯荡江湖了。

她困惑地问:“是你师父不懂剑法么?你的师兄弟似乎都不用宝剑。”

韦训直言道:“师父倒是什么兵器都很擅长,但除了他,道上其实没几个人喜欢用剑的,这兵器入门难,专精更难,也不如刀结实,容易损坏,装饰作用大于实际用途,不信你去问问那铁匠。”

宝珠真的拿着宝剑去问了店家,答案果然如韦训所说,买剑的人多是富贵人家用来挂在墙上点缀或者辟邪用的,那些装饰朴素、构造简单又易于维护的兵器才是将士和侠客们的优先选择。

这让她颇觉失望,把宝剑放了回去,心想诗人们这么写是因为剑比别的字好入韵,还是单纯因为剑挂在腰间更好看呢?话又说回来,温八叉这首诗描写侠客三更半夜骑白马出行,姿态是很潇洒,但目标也太过明显了,在她这样的射手看来,确实是个活靶子。

宝珠一边想着事实和诗词的区别,一边朝着门外走去,还没跨过门槛,就觉得店里的光线突然黯淡下来,仿佛什么东西把太阳给挡住了。

门槛外面是一双小船似的巨大僧鞋,她缓缓抬头往上看去,脖子越仰越高,目光一直浮到门框顶上,才望见一个身量巨高的庞然大汉的全貌,正是这人站在门口,把阳光挡得严严实实。

此人披头散发,满脸虬髯,头戴紫铜戒箍,手持一根旗杆般的粗长锡杖,看装束是一个带发修行的头陀,粗豪面容和肌肉虬扎的小臂上星星点点遍布烫伤痕迹,看起来凶戾可怖。

一进一出,两人正巧堵在店门口。

这头陀外貌天生犷悍凶暴,又有许多狰狞烧疤,令人望而生畏,行走江湖一贯都是别人自觉让他;然而宝珠天生至尊至贵,除了在天子銮驾面前,从不知让道为何物。她曾接见过不少外貌异于常人的骁勇悍将、军中力士,并不害怕这样的大块头。

两个人谁也不让谁,一时间僵持住了。

头陀见这小姑娘一动不动,还以为她是吓傻了,便想伸出手把她拎起来放到一边儿去。然而低下头仔细打量,见她穿着一身颜色娇嫩的鹅黄色裙子,昂首挺胸直视过来,神态骄傲至极,仿佛她穿的不是黄裙,而是皇帝老儿的黄袍似的。

瞧着这个又娇又傲的小黄鸟,头陀只觉得十分有趣,倒也不想吓唬她,侧过身给她让了半扇门出来,小黄鸟满意地点了点头,跨过门槛出去了。

头陀再度要进铁匠铺,又见里面走出一个容色苍白的青衫少年,头陀心头一惊,当即脚步一错闪身躲避,将整扇大门都让给了这青衣人,庞大的身躯没有丝毫笨重,动作骁悍灵活。

韦训抬头瞧了他一眼,似乎也有些讶异,“你在这里干什么?”

头陀垂手而立,低声答道:“洛阳有人订了一大批火药,是单好生意。”

韦训嗯了一声,没再过问,紧紧追着宝珠的步伐走远了。

宝珠用一只大雁和一对漂亮的金冠红腹锦鸡作为新婚贺礼送给庞家。庞良骥高兴极了,传统婚仪六礼中,纳采、纳吉、请期、迎亲都要用大雁作为送给女方的礼品。

世间总有人要结婚,却没有那么多大雁给人祸祸。况且雁生性警惕,飞行高度极高,有能力射雁的猎户极少,有钱也不一定能弄得到,因此民间一般都用鹅、鸭、甚至木雕禽鸟来代替大雁在六礼中的作用。

庞良骥之前悬赏百金才仅仅弄到一只,已经在纳采时用掉了,结婚当天本来要抱着一只大白鹅去接新娘子的,如今有真雁可用,自是喜不自胜,赶紧拿缎子包好了,让家丁拿回家去剖开填上盐防腐。而庞总管已经暗自将宝珠列入能够进入青庐观礼的贵宾之一了。

至于在婚礼诗词上捣鬼的教学先生,庞家当天就派人去砸了他的授业馆,逼问之下,竟无人授意,那穷酸儒只是因笃信儒学对妇人贞洁的要求,认为新娘就应该为前夫守节不该改嫁,阴暗处又藏着对富贵人家的嫉恨,才在诗词之中暗埋机关,以为暴发户家满门白丁,无人能察觉,没想到会被揪出来打个半死。庞家即将举办喜事,图个吉利,才没要他狗命,将人臭揍一顿赶出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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