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午餐而已,倒是没有什么同沈渟渊客气的必要,只不过一方面闻清临并不习惯被人这样照顾,而更主要的另一方面…
沈渟渊口味清淡,因此他所熟悉的餐厅大多也都很清淡甚至养生。
可这其实并不符合闻清临的口味。
回完信息,闻清临退出微信,并没有联系什么高端私房菜馆,而是直接打开了外卖软件——
顶着那张看起来极其不食人间烟火,仿佛只喝露水的天仙脸,闻清临修长食指在屏幕上随意划了划,愉快选了家评分销量都很高,评价里全都是“够麻够辣够劲!”的川菜馆。
利落点完单,他又打开了书柜对面的另一个落地玻璃柜。
没有给顶上两层种类繁多的茶饼分半个眼神,闻清临目标明确,从最底层的酒柜中,抽出了一瓶龙舌兰——
墨西哥的国酒,出了名的烈。
龙舌兰有不少喝法,可闻清临一向偏好只加冰纯饮——
喝一口含在嘴里,等舌尖都微微泛麻的时候再缓缓咽下,辛辣浓烈的口感就自舌尖一路向下蔓延,仿佛连喉咙都烧灼起来。
鲜少有人知道,看起来像山水画一样清冷的闻清临,喜欢“够劲”的川菜,也喜欢“够劲”的酒。
端着酒杯回到工作间,闻清临并没有在画架前坐下,而是靠进了角落的懒人沙发里——
一条腿伸直另一条腿曲起,姿态随意慵懒。
他抱起手边的笔记本电脑撑在膝盖上,开机,登录微博。
一分钟后,电脑屏幕的冷光拢过来,将闻清临那张本就清冷的天仙脸映得愈发疏离,愈似他笔下的山水。
但…
但此时此刻,与这张脸相对的,电脑屏幕上的画面,却并不是什么仙气飘飘的山水画,而是截然相反的欲气,或者说,激情——
那是张漫画,漫画中分明是两个男人。
其中一个身形相对更为高大的男人身穿件纯黑色皮夹克,野性喷张,另一个男人则是白衬衣西装裤。
画面中,皮夹克正以一个极其标准的制服动作,将白衬衣抵在飘窗上,他一条长腿还是曲起的,膝盖正不偏不倚顶在白衬衣后心的位置。
白衬衣低垂着头,凌乱发丝遮住眉眼,神情难辨,而他纤长脖颈处,原本该有领带的位置此时空空荡荡,衬衣纽扣还散开了两颗,袒露出一小片白皙胸膛。
最关键的是,他的领带有了新的去处——
正缠绕在他被交叉桎梏于身后的,两只骨骼分明的手腕上。
[大画家,是不是只有这么对你,你才会多看我一眼?]
皮夹克如是说。
闻清临手中酒杯举起递到唇边,抿了一口。
他眸光未动,依然定在那句台词上。
片刻后,喉结微微一滚,口中酒液滑入喉咙,眸底渐染开不曾为外人见过的分明热意。
清晰烧灼感中,闻清临视线微移,转而凝在了画面中白衬衣的手腕处。
这张漫画是真的很细节,连领带和手腕肌肤磨出的红痕都清晰可辨。
盯着那处红痕看了两秒,闻清临轻轻眨了眨眼睛,忽然不自觉般圈住自己手腕,摩挲了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