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殿下看了之后不会疯吗?更重要的是,不会杀他灭口吗?
但太子不愧是太子,兰奕欢随即拿了镜子给兰奕臻照,满怀期待地等着他点评,暗卫分明看见兰奕臻那八字眉的眉峰都跳了跳,却随即就面不改色地夸奖道:
“不错,很丑,而且丑的颇有神韵,惟妙惟肖,令人耳目一新。”
兰奕欢高兴地说:“我就知道!”
“好了!”他得意洋洋地一挥手:“你就叫王小二好了,咱们走吧!”
黄昏时分,兰奕欢带着他的新晋侍卫王小二,去相约的酒楼中见了献王。
这里的外客已经被清出去了,献王就坐在二楼大堂里靠窗的位置,等着兰奕欢到来。
因为兰奕臻的缘故,其实这些年来,献王与他这位皇侄的接触也不是很多,印象中,兰奕欢就是个总爱在兰奕臻身后跟着的,过分漂亮的小男孩。
他的学问和武艺都不出众,性格温和,也没什么野心,整个人从头到脚,除了那张脸,似乎没有任何值得人记住的地方。
是直到和大皇子比试骑射的时候,献王才第一次正视了兰奕欢。
当时他心里就在想,不说别的,就说他明明有着一身惊艳的本事在身,还能隐忍多年不露,就可以看出来,此人善于伪装,心机深沉,绝不简单。
如果他一直坚定地支持太子,那只能说兰奕臻有手腕有眼光,可以从幼童时就选中了这么一个孩子加以培养调教。
但如果兰奕欢对兰奕臻并没有那么死心塌地,而是另有野心,那么,说不定自己能找到一个不错的盟友。
当时献王心中就萌生了这么一个想
()法,可是一直没机会付诸实践。
毕竟此事得万分谨慎,万一他找到兰奕欢说想要一起对付兰奕臻,但兰奕欢没那个心思,一转头就告诉了他们那个手腕冷酷的好太子,岂不麻烦。
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观察,献王慢慢地也可以确定,这个皇宫里果然人人都有心机,兰奕臻和兰奕欢的关系绝不像平日里人们看到的那样亲厚,甚至他们私下里好几次都动了手。
而最根源的矛盾,就在前几日他终于找到了。
原来兰奕臻在床上竟然有些见不得人的癖好,而且,似乎这么多年他都没有娶妻,反倒尽数发泄在了兰奕欢的身上。
想不到,真是令人想不到啊,但对他来说,这个消息可太及时了。
“皇叔热情相邀,把侄儿叫来,这样的盛情款待,实在让侄儿感动不已。不知皇叔有什么需要之处,也能让侄儿可以效劳一二啊?”
献王正思量着,就听见兰奕欢开口说话了。
于是他抬起头来,望向倚坐在窗前的兰奕欢。
熠熠的烛火映亮了他的面容,抬起头来的一刹那,那无双的眉眼如春花,如明月,如朝霞,仿佛在这寂寂深秋之中,蓦然绽放出了一片秾艳的春色,璀璨得叫人不敢直视。
他身侧的纱帘半拢着,在夜风的拨弄下调皮的翻卷,让献王想起京城中曾有个传闻。
若是走在路上,看到哪家酒楼乐坊中独独某扇窗子上拉着帘,就可以猜测是不是七皇子微服驾临,坐在房中,因为若不遮掩,只要他出现的窗外,必定挤满了人欢呼窥视。
此时坐在兰奕欢的对面,他几乎也有种容光慑人,难以逼视之感,心中也不由暗暗感叹,怪不得太子道貌岸然了那么多年,还是没忍住,照着身边的兄弟下手了。
献王也好美色,尤喜玩弄娈童,但相比起来,他当然知道孰轻孰重,于是收敛了眼中的贪婪,摆出一副长辈温和的样子。
献王道:“瞧你这孩子说的,我当叔叔的,请侄子吃顿饭还需要什么理由呢?虽然你这些年不是在临华宫长大的,可算来你的母妃是我的表妹,咱们亲上加亲,原本就应该常常来往才是。”
兰奕欢一手撑着腮,歪头笑了笑,说道:“说的是,那侄儿多谢皇叔疼爱。”
他一边说,一边拿起筷子,又加了一颗虾球送入口中,咽下去之后说:“这个,咸了,下次不吃。”
献王一愣。
兰奕欢已经放下筷子,一整衣服站起身来,冲着他笑道:“那我吃饱了,就先回去了。下回我比较爱吃麟珍阁的饭,那贵。皇叔,改天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