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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第2页)

“嘿陈哥,”任驰嘻嘻哈哈地靠上来打断两人打的对话,“没想到你小名叫歌仔啊?”

陈千歌睨了余滇蓝一眼,后者一幅不关我事别看我的模样,回道:“什么小名儿,你听错了。”

“不是吧,我听得清清楚楚。”池野也凑上来说,“就是歌仔。”

真的服。

忆往昔,这个小名儿还是老爸给他取的,为什么会取这个小名,还源自于老妈当年特别喜欢刘德华。

老爸为此非常嫉妒老妈天天华仔华仔的喊,后来爱屋及乌,老爸也喜欢上了刘德华。

夫妻俩喜欢听粤语歌,喜欢看港片,生了孩子的名字都在比较出名的粤语歌当中取名,自此陈千歌的小名也被老爸喊为歌仔,说让他长成刘德华那么帅,叫老妈不要喊华仔了喊歌仔。

这小名儿陈千歌小时候喜欢,长大后就不太想让他们喊歌仔了,太幼稚。还有就是,他不想长成刘德华那么帅,他想长成陈冠希。

“我们可以喊吗?”池野又问。

“随便吧。”陈千歌叹了口气。

“不行!”余滇蓝第一个拒绝,“歌仔是我的专属称呼,你们谁都不能喊。”

“我偏要喊,”任驰跟余滇蓝唱反调,“歌仔!”

王连旭:“歌仔!”

池野:“歌仔!”

靳子桀静静地听他们在那喊。

“毛病。”陈千歌笑着骂。

余滇蓝吃了好大一个憋,“操!早知道我就不该当你们面喊。”

“那也办法咯,你都喊出来了,”王连旭说,“我们都知道了,况且陈千歌也说了随便,我们就要喊!”

“就要喊!”任驰跟着附和。

不过这股子精神气儿在爬了五个小时才到达山顶时,所有人都说不出话来了,累成了狗。一路上打打跳跳,并且快达到顶峰时一路的岩石非常陡峭,角度直逼九十度毫不夸张,不得已他们还用上了钢索,缠在树上拉着走,如果稍不留神踩滑了脚还是很危险的。

好在五个缺少经验的少年都特别给靳子桀面子的没有出什么差错,速度都很慢但是安安稳稳地登顶了,以至于在扎营时都恹恹的,没有了力气。

望远山的山顶是大鼓的形状,整体看起来很像山身是托鼓的鼓架,山顶就是鼓面特别平,没有一颗红叶树木,山顶和山脚就是两个景色,分裂成不同的景象。山顶一眼望去全是冒着小草的平面,与其说来到了山顶,不如说来到草原,奇妙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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