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小悠现在住在陆家,不需要自己做饭做家务,甚至看孩子的活儿都被方姥娘和方荻花接走大半儿,现在她每天除了上学就是去医务室给陆老爹帮忙,秋收也不用去地里掰玉米而是去服饰厂帮忙做头花、钉扣子、缝麻布包包。
她给甜甜做了两朵珍珠头花,这是她自己琢磨设计然后和侯莹一起做的,比之前的都更加洋气精致,珍珠是甜甜之前送她们的。
林姝看见都直夸许小悠有创意,给她高兴得大眼睛都笑眯起来。
陆合欢看儿子没那么黏自己,也不是非常想自己,虽然略有点失落同时又松了口气。
起码儿子不会因为自己进城就整天撕心裂肺大哭,不会拖她后腿儿。
继女也没有因为自己不在家就被奶奶欺负,还能在陆家待得如鱼得水,她就更放心。
方红豆也没走,她现在是秀秀的得力助手,能直接赚钱的那种,家里也不用她非得回去秋收。
她比方高粱活泛,跟林姝、林大姐以及詹秋冉都能聊一聊,一点都不犯怵。
现在有领导去服饰厂视
察,陆秀秀都让她负责招待讲解,自己主要负责设计和技术那一块。
方荻花和陆大嫂也没非得逼着秀秀活泛点,孩子性格那样,怎么舒服怎么来吧。
天色已晚,家里也没用林姝动手做饭,陆秀秀和方红豆带着翠翠和侯莹忙活,她们跟林姝学的厨艺,味道不错。
方荻花又打发盼盼几个去喊许诗华过来吃饭。
最近初中也放秋假收庄稼,许诗华在大队帮忙。
虽然许母和许耀耀不行,方荻花也没很武断地把许诗华也划过去,这阵子陆合欢不在家方荻花对许诗华反而更加和气,时常喊他来家里吃饭,跟快快亲近亲近。
她知道许母一把年纪见天在家里哭哭啼啼装样子,有时候戏精上身都顾不得做饭,而许诗华现在还下地秋收,不吃饭哪里有力气干活儿?
方荻花作为丈母娘自然要关心女婿,就常叫过来吃饭。
今儿闺女回来,那更要叫的。
许诗华和陆老爹一起回来的,还拎了一些乌米,其实就是得了黑穗病的玉米,不少人家都拿回去加点酱拌拌当个菜。
陆家是不吃的,都是直接喂猪。
许诗华进门跟大家伙儿打招呼,伸手就把儿子抱起来举高高。
快快被逗得嘎嘎笑,抱着他的脖子一边叫爸爸一边糊他一脸口水。
许诗华就笑起来,扭头去看陆合欢,小声道:“走这么多天也不写信回来。”
陆合欢瞅着黑了两圈的许诗华有点恍惚,总觉得许诗华看起来有点变样儿了,不如以前白皙俊秀,甚至可能因为天天钻玉米地干活儿,脸上被玉米叶划破很多细小的伤口看着有点粗糙。
若是以前她第一个念头是:哎呀,他受苦了,我好心疼。
现在却是:他以前就这么糙吗?他好像没以前好看了呢?
她笑了笑,伸手把快快从他肩膀上接过来,“这么近写信浪费,反正大哥也常去,有事儿带个口信就行。”
许诗华打量她几眼,“采风的地方太阳挺大呀,你瞅着跟我们下地似的都黑了一圈。”
快快捧着陆合欢的脸也往她脸上糊口水,“亲亲,白白。”
陆合欢心里还有点不是滋味,以前许诗华从来不注意她白还是黑,丑还是俊,好像跟他没关系一样,现在好不容易关注她一回儿,她却……不像以前那么激动甜蜜了。
她抱着儿子,惊慌地发现她在许诗华面前破天荒地有些局促起来。
以前他是她的偶像,她崇拜仰望的对象,想到他心里就泛上甜蜜,见到他就不由自主地欢喜。
总有一种哪怕相隔千里,跋山涉水,她也要走到他身边的孤勇。
现在明明站在他身边,可他却好像失去了从前吸引她的那种万丈光芒。
没了那些光芒,他……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人。
他并没有多英俊,比三哥差远了。
他也并没有多有才华,比薛寒山差远了。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