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年间,乔在各种杂志和报纸上连载过自己的文章,虽然反应不错,但那些终究是地方的小杂志社,因此她这次以作家身份来到纽约,寻找更大的舞台。
伊莎贝拉挑起眉毛,不知道乔用了什么方法跟这些有名的人物说上话,但确实令人另眼相看。
“他们有兴趣看看我的侦探小说!”乔兴奋得有些得意忘形,“回头我一定要跟约翰说说这件事!”
约翰就是数年前伊莎贝拉跟乔去英国时认识的约翰·华生医生,伊莎贝拉这些年也算见过不少人,但约翰·华生和夏洛克·福尔摩斯这对搭挡给她留下的印象还是前三的深刻。
乔跟华生成为了笔友,这些年一直保持联系,这事伊莎贝拉是知道的,他们甚至会用名字和称呼对方,是一对令人出乎意料的忘年交。
……不对,华生医生也没有那么老。
乔的目光越过伊莎贝拉,落在她身后的人身上:“噢,卡拉伟先生!”
“马奇小姐,很高兴再次见到你。”尼克冲她点头,又转向伊莎贝拉。
“嘿,贝拉。”
“一段时间没见了,最近还好吗?”
“我还是那样子,你呢?”
“还不错,你最近倒是挺常跟杰伊混在一起啊。”伊莎贝拉笑着道。
尼克可是带着重任过来的——他要试探伊莎贝拉对跟盖茨比结婚的想法。
这会伊莎贝拉主动提起了盖茨比,倒是中了他的下怀。
“你们终于正式公开了啊,看来我很快就能听见订婚的消息了。”
尼克不擅长说谎,作为青梅竹马的伊莎贝拉一眼便看出了他的不太自然。
多半是盖茨比派他过来刺探她的想法,不过她体贴的没有戳穿,想着倒是可以借尼克向盖茨比传递她的真实想法:“那也得他先向我求婚,只是我未必会答应就是了。”
尼克愣住:“为什么?”
“婚姻不过是一纸契约,如果两人都对对方忠诚,那契约的意义在哪里?”
在这个年代的人看来,结婚是一件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不结婚的人就像哥斯拉一样稀奇。
但是到了现代,选择变多了——有的人宁愿交往一辈子都不结婚,事实上很多明星都是这样的,甚至连孩子都有了,两人还只是保持着男女朋友的关系。
最重要的是一起的两人有共识,这样结不结婚就无所谓了,伊莎贝拉是这样认为的。
如果要靠结婚来控制自己对伴侣忠心,那么这样的婚姻早晚会分裂。
“对啊,为什么女人一定得结婚?”乔无比认同的附和,“如果我像贝拉一样事业有成,我是肯定不会为了婚姻而牺牲自己事业的。”
女人在结婚之后就要以家庭为中心,这是即便到了新时代仍没有为社会抛弃的传统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