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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第1页)

是的,他的下一站,是叶厨娘。

夏若初觉得自己对不起叶厨娘,作为一卷的主角人物,从头到尾连个名字都没有。

一来他懒,向来最怕取名,取个名字比编个故事还要累;二来为凸显叶厨娘的厨艺高超,特意不取名字,反复用“叶厨娘”三个字来加深读者的印象;三来叶厨娘的那个故事,其实就是个故事。这个故事跟韩生、花和尚、张老山都不同,他们几个的故事是为了人,二叶厨娘这个人是为了故事,两种概念。

所以叶厨娘有没有名字,似乎不那么重要。

然而回想起来,总有亏待。尤其是现在他还要去叶厨娘家里蹭一顿晚饭的时候。

夏若初长这么大,真正入了他心的难忘味道,几乎全都消失殆尽了。

最小三四岁的时候,老外公的笃烂面。把那面条一直煮一直煮煮成糊状,拌上青菜叶和香油。最后老外公自己盛一碗,给他盛一碗。三四岁的孩童跟八十多的老汉对过而坐,孩童牙不齐,所以喜欢吃烂面;老汉牙也不齐,所以喜欢吃烂面。在彼此的吸溜声中,笃烂面愈发香甜。老外公死于夏若初五岁。

十岁时候的郑氏蒲包肉。蒲包肉是一种夏若初的家乡吃食,用蒲叶把卤好的肥瘦各半的肉包好,然后用花椒八角等各种调料放在水上蒸熟,那味道比腊肠咸肉都要好。至今在夏若初的家乡,卖蒲包肉的人家都很多,个个自称有独门秘方,绝不外传。但夏若初印象最深,感觉最好吃的,还是郑氏的蒲包肉。郑氏蒲包肉传男不传女,但郑家到了这一代只有一个女儿,所以就招了个女婿,把自家绝技倾囊相授。谁成想老郑头没几年死了,上门女婿卷了钱离了婚去了广州发了财当了老板,郑氏蒲包肉正式失传。

十六岁的鲫鱼汤。那时他刚上高中,离了乡下进县城住校,半个月才能出一次校门。第一次出校门,见到繁华的县城,迷了眼。他觉得自己跟其他同学不一样,比如其他乡下同学进县城第一次出来一定吃肯德基,但他去怀揣着十块钱进了肯德基旁边的鱼汤馆。破破烂烂的鱼汤馆,给他上了一碗“独门鱼汤”。鲫鱼做的汤,做得好,会很鲜。但是那个鱼汤不一样,真不一样,除了鲜,还有一种辣味。喝过一次,终生难忘。一个月后夏若初再去,却发现鱼汤馆被端了,说是鱼汤馆挂羊头卖狗肉,明面上是鱼汤馆,实际上到了晚上干□□的勾当。自那之后再没喝过那种鱼汤,遗憾至今。

自早上吃到那碗馄饨起,他便愈感神奇:这个属于自己的世界里,是真的可以吃到自己记忆力的美食的。其实原理很简单:美食一去不复返,而回味无穷。

他并没有真正吃到了已经失去的美食,他只是在精神世界里再一次回味了。

所以他很兴奋,有些激动:幸而自己创造了叶厨娘这个角色,此次当把那些遗失的美好,弥补个遍!

到达万英城木子庄的时候,已是黄昏时分。

破败的村子,跟夏若初描写的、想象的一样。十户九空,经过土匪接二连三的洗劫,早就没什么人了。一间间屋子上爬满了蜘蛛网,道路上荒草丛生,偶尔还有黄鼠狼出没。

但这一切并没有扰乱夏若初的心神:叶厨娘和杜珩在这么一个破败没人的村子里生活,倒也是另一

种意义上的隐居世外了。

此刻正是黄昏,叶厨娘会给杜珩做什么好饭好菜呢?

是土鸡土鸭的农家小菜,还是一门已经失传的厨艺绝学?

毕竟,在夏若初的设定里,叶厨娘的厨艺就是天下第一的,她的菜谱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一想到这里,夏若初就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杜家很好找,村里唯一门面干净的一家,到了门口,甚至还挂了一块匾:杜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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