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073。我是正派啊!(下)
王浩不是大学生,他爱的姑娘是。
高中还没毕业他就选择辍学进厂,二十多年过去,四十五岁的他,是一名断指司机,她家的司机。
像爱人嫁入皇宫,自己也追爱做了太监继续伺候一样(节选自书友‘冰蔷薇’的段评)。这样的狗血剧情背后,总会有一个百转千回的俗套故事。
故事不长,也不难讲。
王浩和周芬芳是一个屯子的,很小的时候,王浩身后总是跟着瘦弱的鼻涕虫周芬芳。
王浩觉得没有哪个英雄会成天带着一个丫头在身边,楚霸王不也自刎乌江了么?他嫌周芬芳很烦,就用虫子、蛤蟆这些女人克星吓唬她。
周芬芳父母常年在城里打工,家里只有一个腿脚不灵便的姥姥照顾,平时很多小孩儿都欺负她,她没办法,她只敢跟着王浩,至少王浩不会往她身上丢牛粪和泥巴,虫子她也怕得哆嗦,但忍着不哭不跑。
女孩比男孩成熟早,生理和心理都是。所以,初中后剧情就翻转了,周芬芳从柴火棍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王浩天天追腚黏糊人家,周芬芳也不烦,像变成个大姐姐,关心他、督促他。
如果人生没有意外,青梅竹马都会终成眷属,可老天爷偏偏喜欢疼痛文学。
高一时,周芬芳常年在城里打工的父母终于不会再回来了,一场车祸,双双殒命,周芬芳变成了留守儿童,人也变得消沉。王浩送吃送喝送陪伴,开导了很久,终于把她从灰暗的内心世界里拽了出来。
都穷,两个人一起上大学是不现实的。于是,成绩更好的爷们儿选择不渣,要奉献。
周芬芳不知原委,这和她计划的未来不一样,她很失望,开始冷落王浩。
可浩哥哥无所谓,浩哥哥默默攒钱。
那个年代,以周芬芳的成绩是不可能拿到奖学金的,王浩吃了一年多的黄馍咸菜,攒下的工资全部拿出来交给学校,让周芬芳的老师以学校资助和奖励为由把钱给她。这解了周芬芳的燃眉之急,她很感动,感动学校的义举。
她如愿去了省城念书,他如愿地在背后送了她去念书。
浩哥哥就这样变着法的让高中资助了她两年的学费,期间两个人只是不咸不淡地通过三四封信,寒暑假也没见过,因为她要留在省城打工挣生活费。
第三年的时候,浩哥哥断指了,机床整齐地切掉了他左手多半截中指和无名指,可能是天意,他永远没法戴婚戒了。
工厂让他无限期停薪留职,就是变相辞退,发给他一笔那年代尚算不菲的补偿金。一多半他交给了学校,还两年呢…剩下的他做起了小本生意,浩哥哥觉得自己配不上她了,渐渐断了联系。
他一直在关注着她,知道鼻涕虫毕业留在了省城,去了设计公司,后来嫁了人,生了娃,再后来丈夫被调到燕京的地产公司总部任高管,她则辞职下海,自己做服装生意连带着教育孩子,买卖越做越大,住大房子,开豪车。
王浩辗转各地十数年,见了大世面,然后血本无归,也回到东山。兜兜转转,他觉得自己还停留在原地,不知是心底一直的念想,还是中年寡欢就会回想青春,和青春里的那个姑娘。
直到有一天,鼻涕虫突然联系他,显然是知道了他的境遇,让他给自己做司机,除公事外,还负责接送她女儿上下学。
王浩不嫌在故交面前丢人,只觉得能继续为她做些什么总是好的。
他很喜欢秦婉瑜的聪明温婉,简直视如己出。
最关键的是,小丫头和鼻涕虫小时候竟似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是没有鼻涕虫遭逢变故后的冷淡。
王浩从秦婉瑜初二开始接送她上下学,多年来,他见识了不少新世纪新少男追漂亮女孩儿的花招,让他叹为观止。
小婉瑜聪明懂事,心智成熟的很早,这些事情她从来不上心,加上周芬芳对她又实在过于严厉,小婉瑜极少把情绪带回家,可这几天,丫头却挂了相……
王叔叔双眼一眯,觉得事情并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