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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某不知名普信男爵(第2页)

芙隆的兴致一下子就起来了,忧愁什么的也忘得一干二净。

林可笑了笑,点了点头,尼克斯和约翰也从车厢出来,跟着林可他们一起。

城门处来来往往进出的人很多,都是从其他地方来的村名、行商之类的,也有一些采购队。

好在城门够宽,足够他们进出了。

城门士兵见到林可他们车队阿赞恩的标志,立刻昂首挺胸地行右手锤胸礼。

他们都是阿赞恩家族的一份子,自然熟悉自己家族的嫡系队伍。

原本加罗塞这一支不能算是嫡系,不然也不会分到那么偏远的一个城堡。

但是自从加罗塞横空出世夺得子爵之位,把整个家族都带领着成了子爵家族并且打下一大块地盘之后,加罗塞这一支就成了家族嫡系。

纳森格的爵位体系很简单很粗暴很无脑,估计跟那位国王不认真治理有关,也跟位面探索有关。

毕竟还有无尽位面等着贵族们探索,谁会把精力继续放在区区几块子爵领上呢?

“小林可,我们走!”

进了城一段距离,人开始多起来,嘈杂喧闹,芙隆抱着林可就从车上跳下去。

约翰和尼克斯也跟着,还有两个卫兵队的一组和二组组长跟着他们保护。

林可很抗拒被抱,不过芙隆很喜欢抱他,还喜欢捏他脸蛋,他也只能受着。

“嗯……带你看什么呢……对了!我们先去杂乱街看看!”

芙隆兴致冲冲地往一个地方跑去,就像关久了的小姑娘。

林可晃里晃荡的,不由得拍了拍芙隆:“母亲,你放我下来自己走。”

后面的约翰、尼克斯和卫兵组长等人低着头,装作没看到的样子。

他们可很少能看到自家少爷像个孩子一样被抱着。

平时在他们眼里,少爷就是“注定伟大的职业者”、“天赋耀眼的同学”和“严厉的训练官”。

或许也只有在芙隆夫人眼里,少爷依旧是一个六岁生日都还没过的孩子吧。

“到了!”

小跑了一会儿,芙隆有点喘,于是把林可放了下来:“小林可,你已经六岁了,要学会自己走路知道吗?累死啦……”

不是,女士,你好不讲理。

“听到了。”林可无奈点点头,奶声奶气的。

“好了,走吧!”

芙隆满意地捏了捏林可的脸蛋,然后拉着他往里走。

杂乱街是一条类似于百货街的地方,什么东西都有人买卖,什么样的人这里都有。

比如一些蹲在街角把玩着锋利小刀的小混混,他们一般是小偷、盗贼,有时也可以身份转换成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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