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从纸袋拿出一个包子,递给李存希。
吃了十天鱼干,昨天又消耗了大量体力,李存希光是看到包子,已经满口生津,肚子打起鼓来。
他拿过包子,三两口就吞下,连里面是什么馅都没弄明白,又拿起搪瓷缸,喝下暖呼呼的大米粥,再拿起包子,慢慢品味了起来。
嗯,是叉烧包。
一连吃了六个。
他打了个饱嗝,麻利穿上晾干的衣服,问道:“其余人呢。”
“俩香江佬跑了,您二舅哥昨晚打算偷魏哥的钱,被魏哥一拳打晕了过去,到这还没醒呢。”
金文从裤兜里拿出两根金条,放在桌上。
李存希拿过金子,用手掂了一下,眉头一挑:“两根至少一斤多!从地窖弄的。”
金文摇头:“从您二舅哥袜子弄的,也不知塞袜子里多久了,那个臭啊,我洗了半小时,才把味给洗掉。”
“估计是上次偷的,一直藏着,打算回京偷偷卖掉。”
李存希马上识破二舅哥心思。
可这傻叉不晓得,国内对金子管制有多严格,在深城这种地方,还能在小金店便宜出手掉。
到了内陆如果拿不出购买凭证,金店恐怕第一时间报警。
“那咱们留下?”
金文试探性的问。
李存希直接塞进口袋,快步往外走去:“我记得招待所旁边,有个小金铺,去那卖了,进些蝙蝠衫和蛤蟆镜搭配牛仔裤卖。”
昨晚,他看到金铺,心中困惑不已,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开金铺,能养活自己?
要开,也是去蛇口区,那种年轻人聚集的地方才对。
但转念一想。
这里地处偏远,如果开个金铺买赃销赃,那就再合适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