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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宋清远(第3页)

“回来了!”

厨房的窗口正对着院子,王重正在窗前的案板上揉面,雪白的面团在王重的手底下不断变形。

“小舅,大哥呢?”

“去接四美和七七去了。”

“对了!”王重把糅好的面放在木盆里,盖上盖子,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从兜里取出三十块钱:“正好你俩一块儿去买几斤猪耳朵,再随便弄点熟食,称上半斤油炸花生米!再买几坛花雕回来!”

“好!”

看着宋清远那小子的眼睛恨不能长到三丽身上去,再看看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身材婀娜的三丽,王重心底也不禁生出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觉。

厨房里,王重的活还没完,锅里的水还没烧开,但酱已经可以炒了,从冰箱里拿出早上马素芹从菜场买回来的新鲜五花肉,取出一罐宋清远送来的炸酱,王重先用筷子尝了尝味道,然后将五花肉切好,将炸酱重新加工了一下。

等到一成带着四美和七七回来的时候,王重的面也煮好了,三丽和宋清远帮着把面条和炸酱端上桌,王重开了一坛刚买的花雕酒,给一成和宋清远一人倒了一碗。

“清远,这顿呢,就当是师傅给你接风洗尘了!”说着王重已经端起酒碗:“来!干了!”

酒过三巡,炸酱面和猪头肉也被吃的差不多了,王重也喝的微醺,感受到了些许醉意。

一成和三丽正在收拾残局,宋清远想要帮忙,却被兄妹俩拒绝了,再说就是收拾一下餐桌和厨房而已,又没多少活。

“清远哥哥,燕京那么好玩,你不留在燕京,跑回金陵来干嘛?”沙发上,四美好奇的问道。

上个星期,王重和马素芹刚刚带着她和三丽还有七七从燕京回来,除了看演唱会之外,燕京的那些个景点也被王重领着他们逛了个遍,把四美给乐坏了,到现在还回味着呢。

“燕京虽好,可我是在金陵长大的,还是更喜欢金陵!”宋清远和乔家几兄妹算得上是同门,打小就认识了,到现在也有十来年了,也可以说一句青梅竹马了。

“对了,我听你大哥说,你们刚去了一趟燕京?怎么到燕京了都不联系我!”

面对宋清远的发问,四美看了王重一眼,说道:“我们就前两周去的,那会儿你都毕业了,我们哪知道上哪儿找你去!”

“再说了,那会儿你肯定忙着找工作,我们是过去玩的,怎么好打扰你!”

“我跟你说,我小舅对燕京可熟了,我都怀疑他瞒着我们自己偷偷去过燕京!”四美俯身到宋清远耳旁低声说道。

宋清远有些诧异的看了王重一眼,随即扭头看着四美,话音一转笑着问道:“费翔的演唱会好看吗?”

“可好看了!”四美愣了一下,随即就激动的说:“我跟你说,那现场的氛围可好了·······”

越说越激动,坐都坐不住,身子忍不住就要蹦起来,被王重一巴掌给拍了回去。

刚才还激动不及的四美立马并拢双腿,端正坐姿,手放在大腿上,低着头,一副做错了事的模样。

“咋咋呼呼的,像个什么样,不就是一个唱歌的吗!这要是搁以前,也就一个戏子而已,有那么厉害吗!”

“也就你这种小姑娘才喜欢看!”

“谁说只有小姑娘喜欢看了,费翔长得那么帅,唱歌又好那么听,喜欢他的人多了去了。”四美虽然有些怕王重,但也知道王重不是那种无缘无故动手的人,所以王重一说自己的偶像,就迫不及待的据理力争起来。

“不就是唱歌吗,跟谁不会一样!再说了,我觉得那家伙唱的也很一般呀!”

王重还是那副模样,不过对于费翔,王重确实不喜欢,或许还因为四美对其有些狂热的崇拜,还有那么一丢丢的厌恶。

“小舅!”四美眼珠子咕噜噜一转,两侧的嘴角微微扬起,问道:“小舅,难不成你还会唱歌不成?”

“唱歌还不简单!”旁边已经摆了三个空坛,有两坛是王重一个人喝的。

四美脸上笑容俞盛,有些阴阳怪气的道:“那你唱一个给我们听听呗!”

王重瞥了四美一眼:“唱就唱!”

“七七!去屋里把你四姐的吉他拿出来!”

自打四美开始学习声乐,乐器自然也没落下,王重就给她配备了不少乐器,要不是家里放不下,连钢琴王重都给她买回来。

王重很清楚,单纯的跳舞,想在娱乐圈闯出一片天是远远不够的,反正四美对这些有兴趣,只要她自己愿意学,王重都不遗余力的支持。

“好嘞!”七七熟门熟路推门进入卧室,取下挂在墙上的吉他,拿出来塞给王重。

王重坐在沙发上,右腿架在坐腿上,挂在脖子上的吉他就这么放在右腿之上,左手摁住琴弦,右手在琴弦上轻轻拨动几下,吉他就发出了几声悦耳的轻响。

“好久没玩了,有点手生了都!”

王重嘴角扬起微笑,双眼不知何时已经闭上了。

看着王重这娴熟的动作,此刻屋里的几人五一不瞪大了眼睛,竖起耳朵,仔细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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