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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39章 版权问题(第1页)

你以为记者就那么容易甩掉吗?不可能的事情,尤其是在美国这边。那些记者追踪的技术可是相当的高明的,所以说想要甩掉记者是相当的不容易的。尤其是说叶明这个家伙也没有故意掩藏自己的行踪,所以想要追踪夜明的话,那就非常的简单了,根本不用什么高科技的手段。甚至说有些细节根本就不用说,直接的就去追踪叶明,他们可以通过某些线人或者手段查到叶明的住宿酒店。没有错,虽然美国这边号称是保证个人的隐私是非常的严格的,但是神通广大的记者还是能够查到叶明到底是在哪家酒店下榻的。如果查不到的话,那就是因为你给的钱不够。资本主义社会就是如此忠诚什么的呢,只不过是因为背叛的筹码不够而已,这个就如此的简单。只要给够钱的话,那想查一个人的住宿信息还是很简单的,更何况住宿信息这种小的个人隐私一般的情况下也没有太高的保密的级别。所以不管怎么说,叶明到了订的五星级酒店之后,很多的记者依旧是能够堵住叶明,这次叶明稍微的有那么一些出风头呀,本来大家伙都是去看华夏的国足的,他然大家伙也都知道,华夏的国足就是属于那种踢球谁都敢赢,谁都敢输的那种情况。大家伙也是没有想到叶明能够和华夏的国足是一个包机过来的,直到最后叶明在飞机场演唱了《我心依旧》,之后大家伙才知道好好家伙大明星叶明居然和国足是同一架飞机呀,那得扒一扒到底怎么着一回事儿。所以别看短短的从酒店到机场,只不过不到20分钟的时间,大家伙差不多把叶明这次的情况查的基本上是一清二楚的那种情况。比如说就当地的订的那个飞机,因为某些原因就没有起飞,叶明找了关系,乘坐国足的包机一起赶过来的。甚至说大蜜蜜这家伙,她来到美国之后会接受媒体的专访,这一点呢,记者们也能够查的出来。其实堵截叶明的记者中就有本来要采访大蜜蜜的记者。你说这哪儿说理去啊。只不过说呢,大家伙儿也知道大蜜蜜呢,就不是大家专攻的目标,大家伙就奔着叶明去的。邮报的记者,纽约时报就是属于那种谁都敢报道的,哪怕是大酋长也没有能够阻拦纽约时报的那种情况的。参看水门那件事,就是邮报的两位记者大哥跟踪报道的。换句话说,邮报又有媒体平头哥的称呼,就是属于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那种情况,不管是美国的还是世界的,反正只要有大新闻在,纽约时报的某些总编看起来能报道都给他报道出去。这么可以说吧,在美国,除非是牵扯到税务局,不然的话基本上就没有纽约时报不敢报道的消息。所以这次邮报的记者拦住叶明以后马上就说:“叶明先生,我这里有一个问题呀,你在飞机场给你们的国足演唱了,《我心依旧》,要知道《我心依旧》,那可不是公众的歌曲呀,那可是需要版权的,尤其是公开的演唱的话,涉及到版权的问题,不知道你就这样的一个问题,到底会怎么样去开展后续的行动?难道说你演唱得到了授权了吗?如果没有授权的话,那就是有侵权的嫌疑呀。这对于一个艺人来讲,可是一个比较低级的错误的。”叶明听到以后微微的一笑,然后非常肯定的说:“这个当然了,违规是不可能得,对不对?这肯定的。如果说别的歌曲的话,可能我还不敢保证,但是《我心依旧》的话,这个肯定没有问题。我虽然没有得到席琳迪翁的授权,但是,我是威尔的好朋友。也就是写这首歌的威尔杰宁斯。我们两个关系不错,你要知道我也是一个喜欢写歌的人,我们华夏的歌曲,还有英文的法文的等等,这种歌曲呢,我都是写过一些,所以我和威尔我们两个人之前在一个活动中认识了大家伙,私下里面交流也是比较的愉快的。对于我的一些作品,比如说。老鼠爱大米什么的,威尔就认为,朗朗上口非常的适合改编成英文的,法文的,这种歌曲的。我们两个人其实只要是在一起聚会的话,或者是做活动,遇到的话总会探讨一下这样的问题,而且我们也是有过约定,如果说我们公开的演唱对方的歌曲的话。不用说是临时的,在受到什么授权,因为我们已经互相的授权给对方,只要是对方制作的歌曲的话,除非我们在公开的场合进行盈利为目的的,这种演出,不然的话不用受到对方的授权,就可以直接的使用就完事了。就比如说某些慈善组织邀请我们去表演。比如说我去演唱,《我心依旧》给某些基金会啦,或者是组织了搞一些募捐活动什么的,那这种情况下我就不用受到威尔的授权或者是席琳迪翁的授权,因为威尔本人也拥有《我心依旧》的版权,对不对?毕竟是《我心依旧》的词曲的作者之一,所以他给了我这样的一个授权,我在公开的场合,只要是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来演唱的话ok没问题,这个是完全可以的。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包括席琳迪翁在内,他们是没有办法认定我是违约或者是侵权的。所以说ok就那么简单版权的问题,我作为一个创作者来讲,其实是非常的重视的。而且现在我们国家对于版权的问题也是相当的重视,打击盗版是不管国内国外全世界任何一个创作者都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呢,我是会在唱别人歌曲的时候一定会考虑到版权的问题的,如果没有得到别人的授权或者是没有买到别人的授权的话,那在公开的场合以盈利为目的来演唱的话,我基本上就是不太可能犯这种低级的错误。毕竟我自己也是一个创作者,我知道创作一首歌曲的话是多么的困难,所以在这样的一个事情上方便大家伙就不要认为我在机场演唱了,《我心依旧》,这样的话就是琴泉。这个是不可能的。哪怕是詹姆斯或者是席琳迪翁,他们来了也不能够说我是侵权了,因为我已经得到了词曲作者之一的威尔的授权了,只要是我不以盈利为目的就ok了,而在机场那差不多就是这种情况。我们国足呢,刚下了飞机,精神也不太好,我演唱一首歌给大家加加油鼓鼓劲儿,这种事情是非常正常的,我不觉得有什么意外呀,我也没有什么盈利为目的呀,所以不能说我在机场演唱,《我心依旧》就是属于侵权的,毕竟在机场那也是公开的场合,我也不可能侵权别人的,所以在这个事情上面我可以和大家解释那么多,就是说我和盗版是势不两立的。”这下让现场的记者都有一些吃惊呀,本来认为叶明在现场演唱《我心依旧》,那是涉及到版权问题的,要知道在西方这边侵权归侵权,但是不能让人抓住把柄侵权了,被人抓住把柄会非常的麻烦的。尤其是一个公众人物贡献的场合,一旦侵权被人抓住马柄的话,基本上就甭在这个圈子里面混了。后来懂王就那么干过,结果席琳迪翁还抗议了呢。所以这个时候很多的记者就认为,如果说叶明没有能够得到授权,而演唱《我心依旧》那么大庭广众之下,他就属于侵权行为,这样的话会相当的麻烦的。比如说此曲的版权方可以向叶明追溯某些损失之类的。也就是说,如果叶明没有得到授权的话,那九成九是要吃官司的。所以这个在机场采访了叶明之后,很多的记者依旧是跑到酒店来赌。叶明希望采访一下叶明,对这个问题是怎么样给大家一个交代。如果说叶明不能够好好的解释一下的话,这次那大家伙就觉得要让叶明知道西方者的厉害。结果没想到人家居然认识《我心依旧》的词曲作者。这个就相当的尴尬了,要知道叶明只不过是现场清唱的那种,是没有音乐伴奏的。这样的话,人家词作者已经允许叶明在没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情况下,可以在公开的场合演唱这首歌。这就等于说是给了叶明授权,这样的话就不存在什么侵权的意思了,不过大家伙想一想也是,叶明确实在国内也是一个词曲的创作者,那么这种情况下和威尔认识成为好朋友,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上帝啊,老鼠爱大米啊,这什么鬼啊,洗脑神曲,谁都不回承认这首歌的艺术性,但是谁都不能够否认,这首歌确实很好学。至于说叶明说的话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撒谎的话,回头采访一下威尔,这事情就立刻露马脚了,这样的话会给叶明造成信誉的损失的,这样的一个损失,可是叶明不能够随便承担的。因此大家伙相信叶明在这个问题上面绝对是不敢撒谎的,那么他说的就是真的,他和魏而是好朋友。这样的话,他公开的演唱,《我心依旧》的歌词,尤其是说没有伴奏乐这样的话,那威尔允许就没有任何的问题。这让现场的记者稍微的有那么一些不甘心呀,本来就能够把叶明这家伙给装进去的,结果又让叶明从口袋里面跑出来了。邮报的记者,这个时候也是抓住机会说:“那么你觉得你演唱这首歌的话那和席琳迪翁比较起来,怎么样呢?”其实这个邮报的记者也是给叶明挖坑,要知道《我心依旧》,这首歌席琳迪翁演唱是属于那种绝对的经典一类的,不知道有多少人翻唱《我心依旧》,但是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的一个人的翻唱,能够超越席琳迪翁的影响力的。所以这个时候邮报这个记者提问的问题呢,就有点给叶明挖坑了。如果说叶明掌握不好这个回答的尺度的话,那也是会给人落下傲慢自大的这样的一个形象的。不过叶明那也是久经沙场的,对于这种阵仗也是见怪不怪了,立刻就说:“这个没有可比性,知道吗?大家伙应该也是知道的,我呢本职的职业是一个演员。至于说什么唱歌呀,写歌呀,或者是导演电影什么的话,对我来讲只不过是业余的爱好而已。我不是一个专业的歌手,我也不是一个专业的词曲创作者,更不是一个专业的导演,我呢,是一个演员专业的演员,演员才是我真正的职业,所以在这样的一个问题上,面朝歌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一个兴趣爱好而已。,!可以那么告诉你们吧,永远不要把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别人吃饭的本事来比较。席琳迪问问他本身就是一个歌手,一个专业的歌手,你想一想,人家是专业的歌手,我只不过是一个业余的:()娱乐帝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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