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妖怪判罪,还要有个章程,但对于噬妖,必要之际完全可以格杀勿论!
熊妖分神,躲避不及,竟然抓起身边一只妖怪当作肉盾。
金色剑芒虽穿透了那妖怪,威势到底减弱不少,熊妖以左臂负伤为代价,化解了这诛心一剑。
他挥掌而出,玄清正欲退避,后方却有执法者被其他噬妖逼退,阻住他的退路。此
时再退,便是把背后的执法者送到敌人刀锋之上。
玄清只能改变方向,侧身硬抗。
成为噬妖的熊妖,力量数倍于普通妖怪,玄清被一掌挥中,身前西装被扯出破口,人也倒飞出去了一截。
击退正道第一人的成就感无与伦比,熊妖哈哈大笑:“堂堂正道第一人,竟然还穿肚兜!”
西装划开的破口,露出给束烟准备的兜兜,确实像极了肚兜。
外头走廊传来信号,代表救援完成。
玄清出声:“退。”
大厅内的执法者,立刻带着这里的受害者飞速退出。
还在肆意嘲笑的熊妖脸色一变,顿悟刚才的胜势竟然是玄清等人有意为之。
然而此时醒悟,已经太晚。
璀璨的剑芒充斥整个大厅,将包括熊妖在内的众妖,尽数钉住。
执法者们再次进入,轻而易举地抓捕了众妖。
玄清喊:“束烟。”
不知藏在何处的小狐狸骤然出现,钻到了玄清的兜兜之中。
正常情况下,玄清应该潇洒离开,才符合众人对正道第一人的幻想。
但谁也没想到,他会走到熊妖面前,拉开身上西装,一字一顿道。
“你、有、吗?”
众人的视线齐齐落到,蹲在兜兜里,只露出个脑袋的束烟身上。
束烟:“……”
众执法者:“……”
众犯罪分子:“……”
熊妖:“你有病啊!”
作者有话要说:玄清:我有老婆你有吗?
憨憨永远是憨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