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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页)

“都是缘分,说明缘分到了。”“叔叔说得对,所以我更要心无旁骛地拍好。”“我看过你演的《青城山下五百年》,很好看,没想到哦啊老了老了还能欣赏电影。”“是吗?那部我也很喜欢。”成嘉澍笑着挠头:“其实我拍过的电影我都很喜欢,都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就喜欢,热爱。”金建国看着成嘉澍,眼里带着对妻子的思念,端着酒杯点头说:“特别好,你这样单纯的热爱特别好。”金建国和成嘉澍还在聊着他最近的心路历程,说金如山是他的贵人,说自己会尽全力,金如山却有些不可置信地看向成嘉澍。言语中只有坦然和真诚。他……难道真的没有那个意思吗?金如山的心脏,毫无预兆地往下沉了几分。金如山嘴里咀嚼着食物,穿过暖色的灯光看到成嘉澍的侧脸,他讲电影的时候眼睛里有光。自己怎么会那么龌龊?金如山忍不住自嘲般笑了下。“哥,你干嘛呢?”金明月一脸的嫌弃:“你这表情风云变幻的,演《风云3》呢?”金如山收去表情:“吃你的饭。”没想到金明月更来劲了,凑上来悄悄在他耳边说:“你刚刚在看成嘉澍。”“金明月!”金如山低声警戒。他才意识到自己错怪了成嘉澍,现在听到金明月揶揄自己,很是不开心。他真的板着脸时,是有些吓人的。金明月耸耸肩,不再说话了。成嘉澍没想到金建国这么爱聊天,还会投其所好地聊,他看得出来金建国对电影很有兴趣。大概是妻子曾经是个演员的原因。他时不时会转头看一下金如山,他好像情绪有些低落。情到浓时,金建国拿出了两瓶茅台,说两个人喝点儿,成嘉澍不好拒绝,就陪着喝。一来二去,喝了个脸蛋红红。成嘉澍单手撑着下巴:“叔叔,来!”金建国有点喝高了,跟成嘉澍碰杯之后感慨道:“小树,跟你聊天开心,你不知道我在家里很寂寞,儿子不回家,女儿还爱骂人,苦啊。”说完吸溜干掉一杯。金如山、金明月:“……”“叔叔,我也苦啊,我爸妈整天出去玩,我已经一个月没有见过他们了。”成嘉澍吸溜喝掉一杯。“这样!你要是愿意,认我当干爹,以后有什么事找干爹!”“爸!”金如山和金明月异口同声喊。金建国沉默片刻,抬头:“那这样,叔把你当朋友,拜把子!以后你就是我弟弟。”这下成嘉澍也沉默了。他看向比自己大了五六岁的金如山。金建国:“弟,有什么事你就吩咐如山,我儿子就是你儿”“金建国!”金如山忍无可忍,打断了他。成嘉澍尴尬的老毛病又犯了,为什么自己会一而再再而三的陷入金家人的漩涡里。转头偷偷看金如山的反应时,看到他无奈到双手扶额,又觉得很好笑。“笑什么?!”看起来明明在苦恼的金如山,居然一下子就发现了成嘉澍在笑。成嘉澍腰板一挺,故意逗他:“随便笑笑咯,不可以吗?大侄子。”“哈哈哈哈哈哈。”金明月看亲哥吃瘪,笑到差点往后倒去。“对啊,不能笑吗!”金建国红着脸说。成嘉澍举起酒杯,“开玩笑的,金老板,来,我敬你一杯。”金如山脸色这才稍稍缓和,确定成嘉澍没有想捣蛋的想法之后才举起自己的酒杯。“你喝多了。”成嘉澍声音黏黏糊糊地回答:“是啊。”看着他红扑扑的脸蛋,还有朦胧的眼神,金如山不自觉地眼神闪躲,“金老板,那个是萨克斯吗?”成嘉澍指向对面的置物架。金如山说是。成嘉澍拖动椅子往金如山那边靠:“上次看你演奏了一次没有声音的,好想看一次有声音的。”金如山已经好多年没有练习,早已经生疏,上一次碰萨克斯还是三年前,因为无聊亲自把它擦了一下。他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吹。“去嘛,给小树表演一下。”金建国说。金如山瞬间有种回到小时候的感觉,金如山就是那种会在饭局上让孩子表演的家长。而且不管表演得怎么样,他都会大肆夸赞,饭店包间都要被他说吹成维也纳大厅。“不会了。”金如山说。成嘉澍倒也不生气,只是笑笑说:“那不看了。”方才说话还很清晰的成嘉澍,说完这一句,就有种上头的感觉,晕晕乎乎地趴在桌子上。醉了。成嘉澍感觉到有人把他抱到了床上,他迷迷糊糊的,觉得口干。“渴……”“等一下,马上来。”金如山脱了他的鞋子,去给他倒水。回来的时候成嘉澍却已经睡了过去。这间房子是金如山以前住的卧室,工作之后就住在公司附近的房子里,只有周末会偶尔回来睡,睡在一楼的房间里。金如山担心成嘉澍会吐,在床边坐着守一会儿,抬眼却看到了另外一个萨克斯。是从临风市带回来的那一个,还是妈妈托人从国外带回来的,用了很多年。管身处已经有点褪色斑驳,很旧了。想到自己最近对成嘉澍的误会,心里有点愧疚。他是表里如一的人,很纯粹,是自己看轻了他。也说明自己一开始的眼光没有错。第一次在路边的烧烤摊见到成嘉澍的时候,金如山觉得他很好看。很奇怪,他穿得很普通,也没有造型可言,脸色还有些憔悴,但还是觉得很好看。他很像那种电影里的人。金如山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个电影,叫什么已经忘了,里面有个镜头,他很喜欢的演员舒淇穿着厚实的羽绒服,隔着人群看向镜头。那天成嘉澍看向自己的时候,就是那种感觉。“水……”成嘉澍轻声说了一句。金如山拿来水,把成嘉澍扶起来:“慢点喝。”成嘉澍灌了大半杯,靠在床头,呆呆地看着金如山。“怎么了?”金如山觉得他有点可爱。“我醉了。”“我知道。”“你不给我吹。”金如山:“啊?”成嘉澍:“萨克斯。”金如山叹气,开始怀疑,到底是成嘉澍的问题,还是自己的问题。他这么坦荡,自己却不断闪躲。仿佛心里有鬼的是自己。“那现在给你吹。”该死,还是觉得这个话很有问题。但金如山还是转身拿来了萨克斯,在床边坐下之后用湿纸巾擦拭干净。“听什么?”成嘉澍拉起被子盖到下巴,想了想:“《莫斯科郊外的晚上》。”金如山的动作顿一下,“有点忘了。”“别的也可以。”喝醉的成嘉澍看起来格外乖巧。《合奏团》故事发生的那两年是台湾音乐的鼎盛期,金如山虽然没有多少音乐细胞,也听了不少歌,有一首他最喜欢的。金如山:“《lody》怎么样?”成嘉澍笑眼弯弯,点头。金如山学的是中音萨克斯,本身就很适合爵士音乐,他张嘴含住簧片,手指按住按键,试了试音。萨克斯优雅浑厚,又带着莫名骚气的音色。和穿着黑色衬衫,将领口扣子松开并且挽起一层衣袖的金如山是如此的和谐。成嘉澍晕晕乎乎,感觉自己不在床上,在摇摇晃晃的海中小船。他闭上眼睛享受金如山吹奏的音乐,酒精在他的血液里流动,像点燃了平原上的枯草,热烈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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