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摇摇头,说道:“找你避避,开春了嘛,总有人来找老夫人,想给我说亲事,陛下都知道了!还笑话我没摸过女人的手。”
他这么愤愤地说着,木兰一边整理衣裳,一边叹了口气,总觉得自己对不住霍去病。
一个连女人手都没摸过的小郎,已经拉她拽她拖她好多回了。
春日里踏青时节,骑马出行的人不少,乘坐马车出城游玩的贵人也很多,一路都很热闹。木兰有过一次在长安丢失的经历,所以很少出门,出门也大多是奉召入宫,还没有过像这样和友人在街上闲逛的时候,她的注意力难免被街道上的繁华吸引,时不时扭头去看路旁的各色摊子。
帝都风光,实在明媚。
这对霍去病来说是看厌的风景,但他还是放慢了速度,任由木兰像个呆头鹅一样东张西望,看着那双黑亮中透着好奇的眸子,他忽然觉得自己看腻的长安,也别有一番风味了。
怪了,他怎么觉得木兰比起那些羞答答头都抬不起来的长安贵女,要合意得多呢?
霍去病忽然警觉,这段时间确实经常入宫伴驾,天子误我!
第68章
时下男风是非常盛行的,但其实大多数有这癖好的反而不会大张旗鼓,那些宣称自己喜好男色的权贵有九成都是凑个热闹,养一二美貌少年,方便出入一些女眷无法进入的场所,实际上还是把少年当成姬妾用。
等少年喉结变宽,身量长成,看着不再雌雄莫辨了,就不会再占用陪床的身份。
霍去病和刘彻待久了,自然知道男风是什么,刘彻不爱少年,偏爱英俊挺拔的青年男子,他可以品尝女人的柔美,也能欣赏男子的英武,这两者是分得很开的。
霍去病一直对女人没什么兴趣,但他不觉得自己喜欢男色,只是他在意的事情远比女人更令他兴奋,他喜爱血雨纷飞的战场,喜欢亲手取得战果的喜悦,无论是打仗还是蹴鞠,他天生渴望胜利的滋味,除了胜利之外,其他的享受很难令他动容。
木兰……霍去病一直觉得,他这个兄弟实在是天生的将军,他是乡下小民出身,注定了没有宽阔的眼界,但初战随舅舅下了龙城,第二次上战场就和舅舅一起围歼了罗姑比的精锐之师,天子交给他多少兵力,都能运转自如。大约因他心里时常生出比较的念头,所以总不自觉地在人群里看他。
看着看着,也许是最近被长辈说多了,他今日脑子里就忽然生出了那个只该用在男女相看时的词:合意。
圆圆的脸,圆圆的眼,初看平平,越看越顺眼。寡言的性子,体贴的心肠,同木兰在一起时总是很快活,少年人一时还想不起除了快活之外的事情,便觉格外心动。
木兰刚下马去买了一壶米浆,回头就看见霍去病骑在马上眼神不明地看着她,稍稍犹豫,她把装着米浆的壶朝马上的人举了举,像在问他喝不喝。
霍去病下意识地把壶接过去了,咕嘟嘟喝了一大半,没喝出滋味来,只觉得口中有些米浆清香,他把剩下的壶递还给了木兰。
本来想尝尝米浆味道的木兰只好把壶收了起来,她只是想问霍去病要不要喝,要喝她可以给他匀点儿,她都看到霍去病马侧有两个自备的水囊了,这壶是连带米浆买的,她自己什么都没带,这下……她也不好下嘴了。
收好壶,木兰翻身上马,问道:“到处都有斗鸡的,霍郎想把我带哪儿去?”
和蹴鞠要好大一块儿场地不同,斗鸡要围起来的场子小得多,小的场子四五个人带两只鸡就能斗,大的可以围好几十人,甚至还有浮浪子弟在专门的酒楼食肆包场斗鸡,那就百十人打不住了。
霍去病从前没注意木兰对自己的称呼,他的名字其实不算正经大名,毕竟还没及冠的人,家里混叫几声罢了,他和木兰有着相似的处境,少年未及冠,先名满天下,所以名字一时不好改动,同辈的人不好叫他这家里的小名,大多也是叫声霍郎。
可妻子对丈夫,也是可以以姓在前,叫声阿郎的。
霍去病正胡乱想着,还没应答木兰的话,忽然背后有人高声叫道:“好久没见霍郎了,霍郎哪儿去?”
心头一点点的浮浪立刻被冲散了,霍去病拧着眉头看过去,脸上连个笑模样都没有,平平地道:“许久不见公子。”
来人是个一身锦绣丝绸春衫的青年男子,身后带两个随从,他脸上笑容可掬,看起来很是和煦,先是抱怨霍去病许久不来找他玩,仿佛关系很好,又状似无意地看了一眼木兰,见霍去病没有主动介绍的意思,也不着恼,笑着道:“这位小郎英姿不凡,又和霍郎这样亲近,应该就是振武侯了吧?素闻君名,不曾前往拜访,失礼失礼。”
木兰见他拱手,也跟着要拱手,被霍去病拉了一把,“今日有事忙,公子自便。”
青年男子顿时露出个不好意思的表情,只道:“下次我备些薄礼,登门拜访。”
等两人走远了,青年男子和煦的神情消失,一口唾沫吐在地上,呸道:“奴子与贱民,也配嚣张!”
马行一会儿,很快就到了河岸边上,杨柳青嫩,河水清澈,河岸边的两侧平地一向是百姓踏青游玩之所,两侧有热闹的摊子,中央分割出很多场子,最热络的就是斗鸡和蹴鞠,也有摆摊下棋的,但不多,还有些杂七杂八的射柳投壶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