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闹市并不贴切,因为没有任何人发出声音。
叫卖声、打铁声、讨价还价声,全都销声匿迹,像是从来没存在过一般。
甚至,连走路声都没有。
我停下脚步,竖起耳朵听去。
万籁俱寂。
比深山里还静,比深海里还静,比无人的夜里还静。
可周围明明熙熙攘攘,人潮涌动。
我的大脑一片混沌。
我知道这一切不对,可我反应不过来,只随着人群径直前进。
他们似乎有目标一般,一味地前进着。
突然,我在一个小摊子上看到了一个竹叶编的兔子。
这兔子不大,只有半个手掌那么大,眼睛是用红豆粘上去的,一只大一只小,胖乎乎、圆嘟嘟的,很是可爱。
我突然停在了摊子面前,直勾勾的看向兔子。
身后的人绕过我,继续前进,一言不发。
为什么会这么熟悉呢?
我想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想明白了,这是我编的兔子!
是我编的第一个兔子,不完美,眼睛的大小不一样,身子还编的过于臃肿了。
我将兔子送给宫一语的时候,她的眼睛那么明亮,她的笑容那么灿烂,她摇着我的胳膊,羞涩的说谢谢。
我故作随意,只说这是我练手的作品,不好看才送给她的。
她有些失落,却还是挤出一个柔柔的微笑。
她说:“没关系!只要是你编的,我都喜欢!”
这次,换做我羞红了脸。
我转过头,说要回家吃饭,便逃也似的离开了。
我暗暗发誓,我一定要编出一只最完美的兔子送给宫一语。
我后来又编了一百个兔子,却总觉得每一只都不够完美。
这些兔子至今还躺在我的家中,我一只也没来得及送给宫一语,她就失踪了。
想到这里,我终于恢复了理智。
我意识到这里不是善地。
但我顾不上这些了!
我一把拿起桌子上的兔子,问道:“这个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