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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再见大怪物(第2页)

在毛艳后方不远处,于博书看到了举着一把手枪,嬉笑着的小混混,不时的,他用手枪对着毛艳身边开上一枪。

看到小混混拿着一把手枪,让于博书皱眉,如果是别人还好,一般人就算拥有了热武器,也不敢随便拿出来,顶多自保,而看毛艳的状况,很明显有了手枪的小混混已经肆无忌惮了。

小混混毕竟是男人,而且他一定经常打架斗殴,体力远不是毛艳这样一个弱女子可以比得了的,在十字路口,他很轻易的就追上了毛艳,一边用枪指着哭泣的毛艳,一边嬉笑着撕扯她的衣服。

对于小混混的行为,于博书虽然心中有些不舒服,但他并没有去阻止,小混混有着手枪,哪怕小混混没有经过射击训练,也有着非常大的威胁,而自己与毛艳并不相识,没有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毛艳,更别说那个十字路口还有着那恐怖的怪物。

于博书猜测,毛艳是不是要把小混混引到十字路口打算同归于尽,而小混混很明显也不知道怪物的事情,否则不会追毛艳到十字路口的。

想什么来什么。

就在于博书猜测那怪物会怎么出现时,小混混因为兴致过高,为了脱毛艳的齐根短裤,将手枪放在了一边,双手施为。

在毛艳一面奋力阻止时,毛艳哭泣的神情渐渐变得惊恐。

不等小混混想明白她为什么会露出这样的神情时,一阵剧痛,让他忍不住惨叫起来。

惨叫着的小混混一低头,看到一个恐怖的尖锐的指甲,从自己的腹部洞穿出来,他忍不住回头,看到了一个巨大的怪物。

那怪物似乎非常享受小混混的惨叫声,缓缓将小混混如丁宫保一样,头上脚下的放入嘴里。

眼看着那怪物吃完小混混后就要吃毛艳,从十字路口西南面的一栋楼里,头发凌乱身穿睡衣的消瘦男子方圆冲了出来,脸上满是恐惧的神色,但即便再恐惧,他还是冲到了毛艳身边,一把拉起被怪物吓得腿软的毛艳,跑回了他原先躲藏的大楼中。

而直到两人跑走,怪物还是在慢条斯理的咀嚼着不断惨叫的小混混,仿佛根本不在意两个食物跑走一般,吃完小混混,还舔了舔沾着小混混鲜血的爪子。

这些于博书都看在眼里,他也终于知道这么大的怪物,昨天为什么能没人发现的靠近他们身边了。

在于博书的眼中,那怪物如同隐形了一般,直到它想要攻击小混混时,才逐渐显露出身形。

在吃完了小混混后,怪物往方圆和毛艳逃跑的方向看了一下,身体缓缓消失,十字路口再次恢复了平静,只是那的地上,多了一些鲜血,和一把手枪。

“枪!”于博书想到枪,心中一动,向那十字路口望去,但心中又担心那怪物突然出现,毕竟能隐身的怪物根本无法防御,好在那怪物似乎不会进到建筑里来。

就在于博书心动却不敢行动时,他看到了一个人出现在了那个十字路口。

是那个穿着休闲服的男子,那男子似乎已经看完了怪物的进食过程,等到怪物消失他才出现。

“他不怕那怪物就在旁边吗?”于博书疑惑,毕竟怪物才消失还不到十分钟。

休闲服男子快步走到十字路口,走到枪的旁边,随手捡起枪,向四周望了望,自顾自的再次朝北面走去,而直到休闲服男子离开,那怪物都再没有出现。

“难道说怪物的出现,是有什么条件吗?”枪被休闲服男子拿走,于博书也不用再去捡枪了,索性一屁股坐在窗下,思索着:“昨天和今天,怪物出现时,都是在原地,难道是在原地待的时间太长,那怪物就会出现吗?”想着这两次怪物出现的共同点,于博书猜测是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否则就会有怪物出现,那休闲服男子很明显是发现了这点,因此才在怪物消失不久,就大摇大摆的去拿走枪,而丝毫不怕怪物再次出现的。

但不论怎么说,休闲服男子在于博书的心中,危险性大增,不仅是因为休闲服男子手中有了枪,他根本不知道休闲服男子的品性是好是坏,如果是个较为正义的人也就罢了,如果是个比起小混混更危险的人,那毫无疑问,如果通关条件是指存活一人,那休闲服男子会毫不犹豫的杀死其他人的。

“通关条件到底是什么?”想到通关条件,于博书皱眉,这个城市中,以目前来看,只有他们十个新人,如果说是荒野求生,那求生到什么地步才能算过关,他记得刘安曾说过,通关条件不止一个:“总不能是要杀死那怪物吧。”那怪物根本不是人力,或者说根本不是他们这些新人能杀死的,虽然只看到几眼,但于博书能看到,那怪物除了非常锋利的爪子以外,还有很明显的候皮层,那皮层,一般的火箭筒,恐怕都无法破开,更别说普通的手枪和机关枪了。

思考了一会,仍不知道通关的方法,于博书摇了摇头,起身从密室中出去了。

这个商场已经没有什么东西了,现在才是上午,他打算去其它地方,搜索食物和水,说不定也能找到通关的线索,而等到傍晚,再回到这个密室来休息,这里是个很好的休息场所。

虽然这个密室在商场的四楼,但因为商场前三成楼比一般的楼层高许多,因此这里的四层,相当远旁边那些大楼的六到七层,而因为只有一扇窗户,出入口又是被书架挡住的,非常利于防守,也利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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