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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第六十四章(第2页)

这本来是江枫初入江湖时,旁人见他温文尔雅,又生得太过俊美,一时脱口而出的玩笑话。谁知后来一传十,十传百,等到他与燕南天结为异姓兄弟时,“玉郎”之名竟然已经传遍武林。

而江枫的妻子,虽不是什么高门闺秀,无甚声名在外,却自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雅,除了喜好侍弄花草,空闲时也会陪着夫君一起待在书房,读书习字,红袖添香。

这样一对夫妻教养出来的孩子,哪怕是自小顽劣的小鱼儿,横竖撇捺间其实也已经有些架势了,更别说天性好学的江无缺。

可是,当宋老爹满布厚茧的手握上来,带着他们一笔一划写出“元正”、“桑落”四个字的时候,刚刚得到新名字的江氏兄弟却没有一个人开口拒绝。

他们不会告诉恩人,他们从前临摹过的字帖是父亲亲笔,洞达壮阔,乃是江南公认的名家,远非陕中一介商贾可比。

元正和桑落只是坐在五岁的宋玉红身边,一左一右,正好把小女孩拱卫在中心。三个小豆丁排排坐,跟着宋老爹从三字经学到千字文,等到元正可以自己捧着《论语》一看许久时,宋老爹二话不说就把他送进了学堂。

桑落很清楚,为了这件事,自家兄长还曾懊恼多年。

——不是他不思进取,而是宋老爹见他实在是块读书的好材料,不忍心让元正在自家的小酒坊空耗年华,竟是打算好好供他进学,倒不是一定要考中什么功名,至少也别辜负了自己的天资。

但当年的宋氏酒坊,可还没有一个名震四海的天下第一酿酒师坐镇。

区区镇中老铺,衣食不愁已是难得了,居然还要把一个捡来的小侍从养成读书人。本来五岁的孩子就做不了多少重活,想要抵偿衣食住行的开销就不太可能了,若真是让他十年苦读,那束脩纸笔一应花费又要怎么办?

被宋老爹一手推进学堂大门时,元正不禁回头,好不容易养出点肉的脸上神色难明,站在那半晌不肯动。

站在父亲身后的宋玉红就笑了。

她紧了紧握着桑落的手,明知元正不是那个意思,却还是把两个人牵在一起的手举了起来:“放心,妹妹丢不了的,有我看着呢。”

元正还是不动。

凭借着同胞手足的心有灵犀,虽然站在自家小姐身边,桑落还是立刻发现了自家兄长的犹豫,他的手下意识地抓着书袋一角,许久也没有松开——那是小姐和她一起缝制的,是送给兄长正式进学的礼物。

彼时她们也不过刚刚学起女红,粗疏得很,一个书袋来回补上两遍针脚,险些就做成了米铺的麻布袋。可兄长很是爱惜,半点没有弄脏,即便小姐后来做了新的给他,更精致,更漂亮,他也没有把破了洞的旧物扔掉。

“愣着做什么?”

大概也是从没见过元正这般磨磨蹭蹭的样子,憨厚了一辈子的老坊主眼睛里也都是笑,却故意虎着脸吓他:“若是先生告诉我,你读书不用心,回家就不要怪我打你板子了啊。”

这自然是假话。

那天傍晚,宋老爹踩着一地的晚霞来接他下学,没有说过一句催他上进的话,只是温声问着先生凶不凶,同窗好不好相处,有没有功课,有也要吃饱了饭再做……

絮絮叨叨,说了一路,到家时还有些意犹未尽。

还不到父亲腰的宋玉红就无可奈何地跑过来,绕到父亲身后使劲去推他的腿:“爹,他都听先生说了一天了,你就让元正歇歇。”又对着灶间的方向说道,“桑落,把菜端出来就好,不许动汤碗,等我过去。”

装作没听到这一句的桑落早就已经双手端起汤碗,小心翼翼地走出来,一抬眼,恰好看见自家小姐伸出白嫩嫩的小手,牵着自家兄长往里走。

“元正,有没有人欺负你?”

自认是姐姐的宋玉红问得很认真,尚且带着些幼圆的脸显得眼睛更大更亮,眨也不眨地看着他,像是只要元正点一下头,她明天就能亲自去学堂给他讨回公道。

……不对,她本来就应该去的。

“家里该好生供养的那个人,是小姐,不是我。”

元正不止一次对宋老爹、对桑落、乃至于对宋玉红本人说过这句话。

宋老爹不知他们兄弟家学渊源,碍于要隐瞒身份,他们也根本就不能解释,只得将错就错,让恩人误会他们是一对普通人家的兄妹,随父母住在不知名的偏僻村落,又在黄河水患中家破人亡,机缘巧合下才到了云河镇。

宋老爹以为自己收留的,是穷乡僻壤里懵懂无知,连正经名字都还没取好,父母就先一步死在流民堆里的可怜孩子。

所以元正展露天分时,才会让他又是心疼又是惊喜,下定决心要养出一个读书人。

但事实是,如果宋家真的有谁能被称作天才,这个人也绝不可能是元正或者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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