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在《道德经》中有言:“以正治国,以奇治兵,以无事取天下。”
治国以“正”,就是要光明正大,不能搞歪门邪道;
而治兵要“奇”,则要求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人君者,隆礼遵贤而王,重法爱民则霸,好色多诈则危,权谋倾覆幽暗则亡。”
权术,一旦横行,便会把国家带入毫无秩序的混乱之中。
这样的国家,内耗必然增加,管理成本也会骤然上升,到了无法应付的那一天,就自然而然地走向灭亡了。
目前大秦便是如此,若王上想要将解决唯有快刀斩乱麻。
具体来说,以正治国,就是要有一套保障国家机器自发运转的良性规则,而且这一规则能够一以贯之,不因人而废,因事而止。
一旦做到了政令畅通,国家这一组织系统就会健康运作,自动调节,而不需要管理者过多地干预。
从春秋道如今,各路诸侯为求自保纷纷变法图强,但真正变革成功的却寥寥无几。
究其原因,主要是新法在推行过程中遭到了太多人事和权术的羁绊,以至于虎头蛇尾、有始无终。
韩昭侯时期,申不害曾在韩国主政。
他打破血缘宗亲的束缚,重用贤才,锐意改革,把弱小的韩国带进了“当今强国”的行列。
但是,申不害有个哥哥,想借助兄弟的关系在韩国谋个一官半职。
于是,申不害便向韩昭侯求情。
可,韩昭侯却拒绝了申不害的请求,说了一句“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本来就是你主张的。
而现在,你又来为自己的哥哥跑关系,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可见,当国家的变革政策和自身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倡导变革的人自己尚不能坚持原则,新法推行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变革成功者,唯有商君在大秦推行的新法。(知道是商鞅,所以不要纠结称呼。)
商君的新法,虽然目前褒贬不一,但却是“正”的。
其中,有功则赏,有过则罚,都按照法律的规定透明地执行,绝不玩弄权术、暗箱操作。
最为重要的是,赏与罚,都能及时兑现,决不失信于民。
据草民所知,商君刚开始变法的时候,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他怕百姓难以相信,就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如果有人能把它拿到北门就赏给十金。
百姓们感到此事蹊跷,没人动手去搬。
商君又说:“能拿过去的赏五十金。”
于是有一个人半信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
商君立即命人赏赐给他五十金。
这时,商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最后得到了民众的信任。
治国以正,赏罚有信,是大秦在硝烟四起中脱颖而出的关键。
商君虽用法苛刻,但身处乱世,诈力横行,仍然能做到不失信于民。
就凭这一点,足以治四海,平天下。
因此,大秦的律法是大秦强盛的根本。”
司马懿将第一个观点抛出。
“先生继续”
嬴政双眼放光,显然听到了关键之处,不想司马懿就此停止,这时他心中的疑虑已经消失了大半。
“呵呵!”
司马懿微微一笑,略微思索一下说道:““治大国如烹小鲜的第二要义是选贤与能。
这是一种看似平常,实则却高超的领导才能。
具体来说,就是要将合适的人安置在合适的位置,充分发挥其角色作用,而不是对具体的事务进行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