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学塾里出奇地平稳,也无人再敢闹事。
傅培枫心绪不佳,直接不来了。
少了麻烦的家伙,陆云笙乐得自在。
待下了课,众人如往常一样离开学塾。
就在他们准备离开时,学塾门口停下了一辆马车。
从马车上下来一个男子。
他神色清冷肃静,一身烟青色的长袍,浑身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进的气息。他凉凉地扫了眼众人,眼中有非常明显的不屑。
“金盏!他怎么在这里!”陆秉站在陆云笙的身侧,疑惑道。
陆云笙皱紧了眉心。
金盏,太医院首席御医!年仅十八岁!
据说,他是大周罕见的医学天才,出身穷苦人家,后研习医术,到京城后,参加了太医院的一年一度大比,最终脱颖而出。
太医院大比,是皇上专门设立的比赛,类似于科举的作用。
皇上惜才,不想那些草根出身之人的才能被埋没。
每年大比,都会有许多人被发现,从而改变自己的一生。
这个人一出现,顾清就很感兴趣,多次想招揽他为知心酒铺做事,前前后后邀请了不下二十次,无一例外,全都被拒绝了。
并且,拒绝的十分果断!
因为此事,顾清气的三天没吃下饭。
所以,对他,陆云笙印象深刻。
众人的目光看过去,都盯着金盏看。
金盏这个人性子孤僻,鲜少和人说话,也没什么朋友。
这时候到学塾来,怪稀奇的。
他将马车的帘子掀上去,伸出了手,从马车内探出来一只纤细白嫩的藕臂,搭在他的手上。
随后,陆清欢那张脸,出现在众人面前。
陆云笙皱紧了眉心。
她有想过陆清欢会脱罪,但没想到这么快。
她穿着一身白衣,好似一个清纯的仙子,缓缓走下了马车。
目光扫过众人,最终落在陆云笙的脸上,眼底分明带着得意。
“我来的太晚了,都已经下课了呢!”
她站定,抬手抚了抚秀发,极尽抚媚。
“二小姐没事?”有人诧异道。
不等她说话,金盏开了口:“我亲自去过现场,林子里残留的药粉和清欢身上的并不一致,这是明显的栽赃陷害!真凶,禁卫军已经去抓了,很可能是他国细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