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他觉得心里的违和感少了许多。
因为无论怎么看,镜子里的人都是个怪物。一个嗜血的怪物。
这和他如今的样子很是契合,他也不需要每天思考自己忘记的那些事,还有自己的身份到底是谁。
列城
于是在项宁来到楚马国的第二年,迭厉悬交给了他一个任务。
那就是刺杀拉达克少主,潮戈盈笙。
他按部就班地来到列城,身上的黑袍下面穿的是一袭金色铠甲。
他见到古布斯坦之后,从他手里接过那个年方六岁的拉达克少主,将他用衣袍一裹,便奔出列城。
那天风沙肆虐,没跑出多远,列城便湮没在一片黄沙里再也看不见。
古布斯坦指的方向是错的,自然没有任何人追的上他们
。
项宁本来应该在列城之外就结果了潮戈盈笙的,只是他低头看见潮戈盈笙一双眸子被风沙迷了眼睛,一对长长的睫毛轻轻颤抖着,玉一般洁白的小手还紧紧地扯着他的衣领。
他面无表情地将自己腰间的短刀拔出,只消在他脖颈留上一段小小的划痕,沙漠里的野狼便会闻着血腥味过来。
孩子明显受了惊吓,却始终窝在他怀中,就连他冰凉的匕首抵在他脖颈上,他也没躲开,口中含糊不清地呢喃了一句什么。
孩子叫的是:“哥哥。”
潮戈盈笙叫的自然不是他,是那位远在古格王城的堂兄。
可偏偏让马背上那人浑身震颤了片刻,心里那团熄灭已久的火苗倏地一下亮了起来。
他在烛光里看见自己戴上面具之前的那半张脸,他想起自己叫项宁,是祭酒尊师项元德门下的第二个嫡传弟子……他想起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他想起自己还有个师妹叫海月——
那些记忆铺天盖地地朝他席卷而来,项宁自马上坠落而下,嘶吼着抱着自己的头颅,痛苦地在沙漠里翻滚着。
他全想起来了。
他想起来自己背上那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想起在燕京城外的峨山上,听她柔柔地叫自己“小哥哥”。
项宁痛苦地趴在地上,他的手指嵌入沙地,攥紧了一捧沙子,又感觉它们慢慢地从手缝里滑落。
这次,他一定要找回他的小姑娘。
寻找
带着潮戈盈笙,他自然不能再度涉险。
更糟糕的是,这孩子一双眼睛被黑沙漠的浊气腐蚀,若是再拖一步,可能连性命也不能保住。
于是项宁将这一切都告诉了潮戈盈笙,谁知那才六岁多的孩子却抹了抹泪珠儿,扬起一张小脸对他说:“没事,你动手吧。”
他们手边没有任何麻药,孩子只能紧紧地咬着自己的衣袖,抱着项宁的胳膊,默默承受着剜心一般的痛苦。
到最后,腐烂生疮的部位终于被剔除了。孩子也渐渐昏睡了过去。
项宁笨手笨脚地为他涂好药,用自己的衣裳盖着他,自己则坐在一旁静静地望着远处出神。
他的面具摘了下来,被他摆在一旁的沙地上。
一夜的风沙过去,面具早已被埋了一半。
潮戈盈笙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过来,不哭也不闹,却摸索着寻找身边那人,模样甚是可怜。
项宁犹豫了片刻,终于任由着他扯住自己的衣袖。
“你是谁?”
“我是来杀你的人。”
潮戈盈笙沉默了一下,却并没显示出丝毫的慌乱,反而平静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