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的发起者叫王子文,因为父亲是某市高官,毕业仅仅三年,资产已经足够让很多人一辈子仰望了。
数十个同学,在聚会中都隐隐形成三个小圈子,一个是王子文,刘云志的圈子,都发展的不错。
一部分是人发展的很一般,两个小圈子尊卑亲疏便彰显了出来。
剩下的一个圈子就是叶凡这边,他在大学里也算是风云人物,交好的同学也有七八个,毕业三年来基本都有联系。
众人几杯酒下肚,略微的疏远感就消失了,一面缅怀校园中的青葱年少,一面吐槽进入社会后的酸甜苦辣,不时互相打趣,互相揭老底,场面热火朝天,倒是三个圈子中最热闹的。
吃好,喝好,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
三年未聚,不仅仅是吃喝,众人约好明天去爬泰山。
叶凡没有喝酒,考虑这么晚打车不太方便,也不太安全,因此开着奔驰车将三个女同学送了回去。
他没有在意刘云志,刘云志却一直在注意他,见了他的奔驰车,脸上火辣辣的痛,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扇他的脸。
现在想起来,叶凡下午的态度哪里是不好意思,分明就是不屑。
送了最后一个女同学到家,距离家里已经有两个小时车程,叶凡干脆就住酒店。
酒店房间中,叶凡小心翼翼拿出背包里的画,将画铺平在床上,细细打量。
“我现在可以大概可以确定,我的梦不仅仅是梦。”
“梦中
的那一对男女,那个婴儿,到底和我是什么关系?”
“这世界上真的有可以对抗天威的仙神吗?”
叶凡轻轻抚摸着画,不知道为何,一股亲近感油然而生,忽然间,他全身一震,只觉得心脏处开始发热。
一股股热流从心脏处蔓延至五脏六腑,四肢百骸。
随着时间的推移,心脏处越老越炙热,似乎有一座火炉钻进了胸腔中。
这么高的温度,按道理会非常难受,可叶凡只觉得非常温暖,像是在温泉中,舒服的几乎让他呻吟出声。
“我的血,似乎在奔腾。”
恍惚间,叶凡看到了自己的心脏处源源不断涌出沉重,雄浑的鲜血,其中竟然夹杂着金色的血液。
“我的血,在洗练我的身体。”
叶凡脑海中蹦出了这个念头。
嘣嘣嘣嘣!
带着金色的血液渐渐替代了原本鲜红色的血液,他的大筋变的更加坚韧一样,大筋如弓弦,绷紧可以爆发出弓弩般爆发性的力量。
紧接着骨骼,血肉,皮膜,被金色的血液冲刷,洗练,温养。
让骨骼便的更加坚硬,皮肉变得更加紧实。
叶凡意识渐渐模糊下去,等到他再次醒来,天已经蒙蒙亮,躺在地上的他一个弹跳起身。
咚!
叶凡捂着头颅,呆呆的看着天花板。
酒店房间房顶接近三米,刚刚他仅仅是一个弹跳,头颅就狠狠的撞在天花板,不仅没有感到疼痛,反而将天花板撞出了一个坑。
“这还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