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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章(第2页)

话虽说得义正言辞,不可撼动,但几日后的清晨,众人还是陆续得到姬厌要准备离开琅琊关的消息。

暴君要走,自然是有人欢喜有人……更欢喜,就连陈豹和周虎二人,都不约而同心松一口气,实不相瞒,伺候这尊动不动就砍脑袋的弑神,可比对付阴险狡诈的魏狗还令人胆颤惊心。

如若不是不敢太放肆,琅琊关上上下下都想敲锣打鼓,放三天三夜鞭炮庆祝一下这个大喜的日子,这可比过年成亲生孩子什么的,还要欢天喜jojo地。

沈皎皎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

原因无他,单纯是她醒的很晚,雷打不动的日上三竿,约莫是伙食愈发好,她最近不怎么做梦,连睡眠更沉了些。

暴君虽然是个幼稚的狗逼,但有一点非常好,就是一般无事从不催她早起,这为数不多的优点让她非常满意。

“陛下,我们是要回王城吗?”

沈皎皎刚睡醒,头顶上还有簇呆毛鹤立鸡群,她乖乖坐在床沿,任凭姬厌摆布。

自从那日过后,暴君就单方面爱上了真人换装游戏,而她,也逐渐习以为常,甚至,心情不错的时候还能时不时主动配合暴君一下,抬个手,转个圈,摆个造型,亦或是走几米猫步?

若是音乐,场地,妆造发型都到位的话,不出意外,她可以成为一名成功的野生模特。

如果真是回王城,那就太好了,她这个见识短浅的土鳖总算能进城大开眼界,想想就很激动,大燕身为六国之首,王城定是繁花似锦,软红香土,车水马龙。

她来这个世界这么久,见过最繁华且最有格调的地方,就是脚下这座壕无人性,雕栏玉砌的府邸,到底是暴君呢,连临时落脚点都修的比富胄商贾还要辉煌多金。

感觉倒卖这府上的装修布景,似乎都能大赚一笔?

“那破地方有什么好回的,没出息,孤带你去榕城云雾山。”

姬厌终于如愿以偿给炸毛仓鼠穿上那条金丝蔷薇黑纱裙,他心情似乎很好,狭长的眼尾自然上挑,遮住眸底血丝,戾气便就浅淡了几分。

嗯?榕城云雾山?那是什么地方?听起来云雾缭绕,仙人飘来飘去,绿化很好的样子?

她问:“去云雾山干什么?”

姬厌:“你不是嫌陈豹武功太拉看不起他么?江湖排名第一的剑阁就在云雾山,青琅剑圣就是剑阁阁主,孤带你去找他。”

您这张小嘴真是跟抹了敌敌畏一样毒,劳烦不要过分曲解我的意思好不好?陈将军明鉴,我可没说看不起你。

沈皎皎偏头,“那陛下的意思,是打算送我去拜师学艺?”

按照正常的推算的话,暴君多半是这个意思,陈豹不行,那就再换个牛逼克拉斯的老师。

但是,像这种牛气冲天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大门派,选人标准多半很严格,入门应该很难吧?她会不会连最低的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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