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浅浅……没有骗他。
眼前不由得闪现出另一份病历,陆北炀的手微微一抖,眼眸便眯了起来。
他不动声色的收回手,眼神平淡的看向女人,“你知不知道,每次看到你这条疤,我都在想,那颗肾的主人是有多爱我,才愿意做出这样的牺牲。”
女人立刻接话,“北炀,你知道我有多爱你。”
“嗯。我知道。”
陆北炀说罢,抬手脱了自己的外套盖在女人身上,“太晚了,睡觉吧。”
而后,便径自离开。
白浅浅坐在床上,垂眸看着自己。若不是身上披着他的衣服,她会以为刚才的一切只是做梦!
那个男人,今天怎么如此反常?
躺在床上,白浅浅毫无睡意,伸手轻轻抚摸着自己那条疤痕。
第14章旧友
女人的唇角微微弯起,眼底亮起了光芒。
还好当初她不惜多等一个月也要预约到那位手艺出神入化的纹身师,这条疤不仅仅是看起来逼真,就连手感上也是没有任何端倪。
不然,也不可能一蒙就蒙了陆北炀这么多年。
……
半个月后。
陆北炀正结束了一场国际会议,疲惫的躺在椅子上闭目养神,助理有些急促的推门而进。
“陆总!终于查到了!”
闻声,男人倏地睁开眼眸,眉头倏地一皱,“说。”
“萧楚非一年前就移民去了温哥华,人早就不在国内了。”助理如是道。
这半个月,陆北炀几乎是动用了所有的人际关系调查萧楚非,然而那个男人似乎早有准备一般,保密消息做得滴水不漏。
这段时间以来,他几乎是不要命的工作,高强度的工作已经让公司的高层哀声一片,但仿佛只有这样,他才可以强迫自己不去想姜心念。
陆北炀始终坐在椅子上,墨色深瞳却渐渐复杂。
他盯着一个方向不动,透过白墙似乎看到了许多年前那个背她走过青石板路的盛夏夜晚。
“你喜不喜欢夏天?”
女人耷拉着脑袋靠在他宽阔的背上,声音又软又媚:“我还是比较喜欢秋天。”
“为什么?”
“我喜欢枫叶。”
“枫叶?”
“嗯,我一直都好想去温哥华看枫叶。如果以后有机会出国,那里一定是我定居的首选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