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大滴大滴的眼里从约翰的脸上源源不断地滚落下来。
"别、别哭啊!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没有要怪你的意思,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你别哭了,
我给你买糖好不好?"
约翰一哭,刚才说话的人顿时就慌了。
约翰连忙擦眼泪,拼命摇头:“我不是害怕,我就是、就是觉得,我来兰斯维利是我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事情!"
“我真的好喜欢兰斯维利啊!我想永远成为兰斯维利的公民!永远守卫斐洛司大人的荣光!我绝对、绝对不会给斐洛司大人蒙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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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的地方,抓个"流浪汉"不是什么大罪,最多被罚个100金币就足够了。人命不值钱,100金币够买多少奴隶了?!怎么想都是对方赚了。
但是斐洛司说了,在兰斯维利,拐卖人口就是死罪,未遂也是死罪,当场打死没商量。男人或许是因为来兰斯维利的时间太短,对兰斯维利的法律不太了解——也就是所谓的法盲。并不知道拐卖是比杀人抢劫罪更重的罪。
因此也错过了最好的狡辩机会。
虽然狡辩成想要抢劫会更轻点,但下场还是一样的——死刑。
区别只在于死后的劳动改造时间长短而已。
"呜呜呜,我认错了,你们不能这么对我!神说了,只要愿意改,就还是好人!"
siri充耳不闻
在兰斯维利没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是对那些从未犯罪遵纪守法公民的亵渎。兰斯维利只讲究劳动改造。
先死刑,后劳动改造。
男人的确是后悔了,但他并没有真正地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他只是在想象,想象时光倒流,重来一次的话,他不应该在大街上,而是要将约翰和那个蓝发女人拖到无人的地下室,让他们无法求救。
不被发现,他也自然就是“无罪”的。
彼得怎么都想不通,兰斯维利的这些人是有病吧!
又不是他们家的小孩,干什么一个个地冲上来啊!一群神经病!
彼得早就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了。
他在其他城市更加嚣张,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当着小孩父母的面动手,如果那些人识相点,他会给他们留下一个条命,如果他们胆敢反抗,那他就会将他们一起带走。
兰斯维利的人流量是真的大,之前的那些城市虽然说是“大街上”,但来来往往的人就那么些,十分有限。
也是因为这样,他这次“谨慎”地将约翰引诱到偏僻的巷子。却没想到兰斯维利的人各个都是疯子!
"疯子,你们都是疯子!"
彼得不再哀求,各种污言秽语从他的嘴中吐出来。siri对此习以为常。
很快,这个恶性事件就被siri上报到了上司的手里。siri的上司,自然就是约书亚。
约书亚有些沉迷小说,但他公私十分分明,该工作的时候工作态度绝对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他看到了这个报告,然后给它插了个队送到了斐洛司的办公桌。
斐洛司皱眉:"这是这个月第几次的恶性事件了?"
约书亚说:"第141件。"
但关键是,这个月才过去5天。
斐洛司给兰斯维利城设置了双重安保防线。全知之眼和siri大军是最重要的安保力量。但是双重保险也杜绝不了恶意和犯罪。
之前兰斯维利
的人口少,全知之眼和siri大军就能让他们不敢有任何的动作,哪怕有想法,也只能想想。
但是随着人口越来越多,付诸行动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每个月的犯罪报告都会变厚很多。
亡灵矿工是越来越多,但威慑力似乎到了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