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书彬果然匆匆的走了。
但要说悄无声息,又并没有那么悄无声息。
就在走之前,一大早的天刚亮,月牙都还挂在天边留着淡淡的影子,赵福安已经和生产队别的社员一起去地里掰苞谷了,他就在这时匆匆跑来了赵家。
“杨二姐,这是我给兰珠的满月礼。”他已经知道了赵家二女的名字,完全就是姐姐兰珍那里顺下来的。
当然,不是说这名字不好,反而很好。当时于书彬也还疑惑过,村里给女娃取名,常见的就是花啊草啊的,很多甚至都十好几岁了也没个正经名字,就那么依着排行“大妹二妹”的喊着。但凡多上点心,也无非就是淑啊秀啊之类的,兰珍这个名字,其实多少还是有些特别的。
赵福安也解释了,这名字不是他们取的,他们这对当爹妈的本来也没什么文化,甚至自己都还是睁眼瞎呢,能给娃起啥好名啊?这名儿是以前那个小林知青给起的,人家城里来的有文化,随口取个名字又是兰花说什么高洁美丽又是珍宝的,听着就比乡下一溜的春秋花草的有文化,关键是不要钱——在农村你要找阴阳先生算命取名那是要花钱的。
话又说回来了,杨妙华和赵福安本身也一心想要儿子的又怎么会为了个女儿专门找大师起名?女娃子哪里值啊!那不是纯憋着一口气,不想让人看笑话,想着是老大,先开花后结果也是好的,所
以才专门找知青娶了这么个贵气有文化的名儿,就盼着以后来更好的。
这种心路历程就不足为外人道了。
所以在于书彬眼中,他对这对年轻夫妇的感观还是很好的——即便现在重男轻女的那么多,可他们家也还好嘛,光从给女娃的名字上就能看出来,不说思想是不是进步,至少这人还是很淳朴的。本来嘛,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是儿是女都一样,搞那重男轻女就没意思了!
杨妙华哪里知道这美丽的误会,不过就算知道了,这辈子她还是能厚着脸皮接下的。她本来就下定决心好好待亲生女儿了,决不再重蹈上辈子重男轻女的覆辙。
眼下她接过于书彬递来的东西,看了一眼就赶紧还回去:“这是…银的?不行不行,小于同志你拿回去,这可不行。这我可不能收,这太贵重了,这真的太贵重了,我哪好意思拿?小于你快收回去!”
别看后世银子几块钱一克,金子的克价却达到三四百,就觉得银子好像很便宜。可实际上对他们这种本地不产银的山里人家来说,银子那也是特别贵重的东西了。
杨妙华记得很清楚,她上辈子也是到了千禧年后才给自己买了第一条银手镯。到她死前几年,她给三个女儿一人买了条银手镯,然后她死的时候,真是犯了糊涂,非得女儿们把好东西给她陪葬,也就老二兰珍说读书头脑聪明呢却又是个实心眼
儿,就她当真把那一条银镯子撸下来戴亲妈手上让杨妙华带进棺材里去了。你说她为啥记得这么清楚?因为兰珍也是个小心眼的糊涂蛋,之后那几年,时不时就得把这事儿拿出来提两句嘴,惹得老大老小都不高兴,连带看着的杨妙华都不高兴。
她承认,上辈子的她就是虚荣就是偏心,老大赡养她,老三进城打工买房做了城里人哪怕跟她这个亲妈不亲,她也觉得倍儿有面子,再加上那是从小就偏心惯了的幺女,哪能不继续偏心的?只有老二让她希望落空,男人也没出息,一辈子窝在农村甚至一度还要她这个亲妈接济,她能喜欢得起来才怪了。
再加上她这性子,这碎嘴子,一天到晚抱怨个不停的,你就说说,谁能喜欢的起来啊?
想着这些,杨妙华看着躺床上的小婴儿,神情难得复杂。却也暗暗提醒自己,不能再用上辈子的老眼光来看人,而且,哪怕她一直推卸责任死鸭子嘴硬不肯认错,可犟得过别人难道还真能骗了自己吗?
她很清楚,上辈子老二为什么不出息?还不是她自己不愿意让老二读高中,逼着老二复读再考中专,就复读那一年的学杂费一切开支,都是老二自己借的钱后来也是她出去打工自己还的。就连她怪老二嫁的男人不出息给她丢脸,可要算起来,那也是她给老二选的人,甚至是她逼着嫁过去的。老二过得鸡飞
狗跳穷困潦倒甚至闹到离婚她这个当妈的都要负责任的。
不,这辈子,她一定要好好教老二,让她读高中考大学,再不会总是忽略她逼迫她,也再不会让她养成上辈子那种不讨喜的性格。
杨妙华心中暗暗发誓,都没注意到于书彬已经直接进了房间,把银镯子直接往床上一放:“二姐你跟我客气什么?这镯子也不值当什么,没你想的那么金贵,这东西我家里多着呢。再说我这是给孩子的,你是当妈的也不能这么帮她拒绝啊~”
他说着放下东西就跑,杨妙华拉不住他,又跑不过他,稍微犹豫一下,跑到床边拿出镯子想追出来,他已经塞了把糖给赵兰珍,自己一溜烟儿跑出去了。
嘴里还在说:“兰珍要好好学习,以后要给叔叔写信。”
“要得。”兰珍脆生生应道。
因为说了要低调,杨妙华也没去送,只是拿着那婴儿银手镯放在手心,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真是不一样了,要换了上辈子的她,不,别说是她,就说这村里头,两辈子如今这年代就是生了儿子的,有哪家能给婴儿打银手镯的?可这辈子,她这生的还是一个女娃娃,竟然就自己挣到了一个银手镯,要说的话也真是好命。
她看着小婴孩儿,因为她月子里补得好,奶水足,小婴孩儿也没受过饿,刚生下来的皱皱巴巴早就给抚平了,白白嫩嫩软软乎乎的一团,谁看了能不心生
喜欢呢?
“妈妈,这是什么?”
兰珍再懂事毕竟人小,主要也没见过镯子这玩意儿,看着杨妙华把玩,便十分好奇。
“这个呀,是于叔叔给你妹妹的礼物,她是小婴儿,不能吃糖,也吃不了好吃的,你于叔叔就给她这个。”
“哦~对哦,妹妹真可怜。”兰珍抬起手,摊开掌心,“那我给她留着,以后吃。”
杨妙华笑了:“那妈妈给你收起来,慢慢吃。妹妹嘛,等她长大了会有的。”
“这个,妈妈也给妹妹收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