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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公堂旁听(第1页)

林氏颔首:“一直都随身带着呢。”

“那我们到了县城,可不可以去衙门归还失主?”蓉蓉小心翼翼询问阿娘的意思。

林氏自是同意。以她的本分性格而言,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她是万不敢有占据之心的。况且持着珍珠还提心吊胆的,还不如还回去换一个安心。

牛车不紧不慢抵达了镇子,这是林氏先前到过的最远地方。走过镇子后便是一条较为宽敞平坦的官道,牛车可以稍微提起速度。

一行人于巳时从小田村出发,到岳县时已是午后未时,足足两个多时辰的车程。这若是双腿步行,恐怕得再翻一倍。

早饭那两颗番薯早在赶路中消化殆尽,四人都饥肠辘辘的,林氏便提议找个地方吃饭。

钟忱便带着母子三人去了他往常去过的馄饨小摊。五文钱一碗的馄饨,一共上了四人份,钟忱本要付钱却被林氏拦住。

她强硬地拒绝钟忱买单的打算,将二十文钱付给了店家。

“你何必跟我争抢这个呢?”钟忱略感无奈。林氏在经济方面是和他分得很清的,不会占他半点便宜。

正是因为如此,钟忱时常感到生分,又无奈于自己无名无份,没有光明正大照顾她的资格。

林氏坐回小矮桌,不久后店家就端来了馄饨,蓉蓉忍不住凑近了她的耳边嘀咕:“娘,五文钱一碗好贵啊。”

“吃吧,难得来一趟县城。也不差这二十文钱,咱们该省省该花花。”

林氏其实也觉得贵,毕竟二十文钱在村里已经能买到菜肉粮各一斤了。这些量足够一家子一整天的吃喝了,在县城却只能吃一顿馄饨。

但就如她所说,难得来一趟县城,花便花了吧,省这几个碎铜板也发不了财。

钟忱一个壮年男人,自然吃得最快。他将汤也喝个一干二净,才询问林氏:“你们一会儿想去哪里?”

林氏回答:“听村长说县衙最近都在公开审理山贼的罪行,不如我们去看看?”

“好啊。”钟忱答应得爽快。

但姜晌兀然开口:“我就不去县衙听审了,想到处转一转。我会看着时间回来的,回头我们在县衙门口碰面吧。”

林氏不太放心得下,特意嘱咐了几句:“那你不要乱跑,自己注意安全。”

“记住了。”姜晌也将碗中扫个清空,这才与三人道别。

谁又能想到,主动提出跟来县城的姜晌,实则是想要过来找一份工作。他已经十七岁了,如果幸运的话,能在客栈酒楼做个跑堂也是不错的。

而最让人感动的是,令他这么决定的原因是妹妹姜令蓉。

那天他目睹妹妹因为分离而哭得伤心,姜晌心里就萌发了念头。如果他能找到工作,在县城稳定下来,说不定能让一家子搬过来呢?

对此毫不知情的蓉蓉和林氏,已经在钟忱的带领下来到县衙公堂外。

这伙山贼统共一百三十六人被擒,因为所犯罪行有轻有重,自然不会全

部都同一种量刑。诸如此时在审理的一个蓄着络腮胡须的山贼,便是罪大恶极。

上屋村唯二的被害人,其一正是死于他手。此时,真正的受害者家属在公堂上声泪俱下地控诉,将亲人遭害的过程禀明。并恳求县令大人重判此贼,要他以命抵命。

蓉蓉探着小脑袋看向高堂上那熟悉的人,但他此时的气质却是她第一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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