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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懒姑娘(第2页)

他以前宰杀过野兔,虽然已经好几年年没动过手了,可他觉得自己还是要比他们两兄弟,强上那么一点点的,至少刀架在那灰兔的脖颈上的时候,不会手抖。

“也许。可能大概行吧!”秦河有些不确定的说道。

这是他第一次拿刀宰杀活禽,不紧张是不可能的,他感觉自己浑身在抖。

有点害怕,有点惊奇,还有些许刺激,这种感觉很陌生。

“要不让我来试试,杀个兔子而已,跟杀鸡的区别应该不大。”

“先把兔子脖子上的毛给拔掉,旁边人抓住兔子的腿,然后,我用打磨的十分锋利的刀,手起刀落,把兔子脖颈处的大动脉划破。”

“哦,对了,要准备一个碗用来接兔子血,不能浪费。”唐颖回想着她老妈以前杀鸡的步骤,一一复述道。

她只不过是把鸡换成了兔子,总体来说是,换汤不换药。

“这能行吗?”秦河有点不敢相信,这鸡是鸡,兔子是兔子,会不会不一样啊?

“差不多,没啥大区别,无论是杀鸡鸭鹅还是宰猪杀牛,都逃不过这些步骤,一个是脱毛,再一个就是放血。”

毛不脱,没法下嘴,血不放,吃着口感不好,很腥。

“还是你来吧!我给你抓着兔子,不让它乱蹬。”秦河以前连鸡鸭都没杀过,这一上来,就让他杀那么可爱萌蠢的兔子,着实有些难为他了。

虽然他可以学,可这一下子就上来这么刺激的,一点和缓的余地都没给他,他一下子,是真的做不到。

“好,你就瞧好吧!”何远打算在唐颖面前好好表现一番。

当然,等兔子被他宰了,这个目的也确实是达到了。

何远别的不说,动手能力还是很强的,他不喜欢说,只喜欢付诸行动,这恰恰就是唐颖觉得他最有魅力的一点。

她就喜欢愿意动手帮着收拾家务、洗衣做饭的男人,而不是像她爸那样,五指不沾阳春水,连喝口水,都要她妈给他倒,一回到家,就跟半身不遂,残废了似的,光使唤人了。

明明她妈也要去厂里上班,回来也很累啊!

可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所有人都只记得爸爸的累,理所应当的把家务孩子全都推给女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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