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千字大章节!算是加更一章了吧,就不分开了。
感谢提醒,为了不被和谐,上一章报社的名字改了,不叫光明日报,改成朝晖日报了。
最后一次使用土味情话梗啦!
这个情节其实本来早就想写,早就想一巴掌抽醒狂妄的张某人了。最近听到一首老歌《那女孩杜我说》,单曲循环有点上瘾,才把这章写出来。),!
nbsp;面对这样骄傲的女孩,一定不能当‘舔狗’,一定要也表现得高冷一些,不能完全被对方牵着鼻子走。
阿初马上又将笑容收敛了起来,变成彬彬有礼,气质沉稳的模样,咳嗽了一声,摸了摸自己擦满油的大背头,装腔拿调地道:“其实也没什么不一样,我平时也经常这样。”
“哦,是吗。”点了点头。
不但穿着打扮和平时不一样,连说话也不一样了,给人感觉怪怪的,有点不舒服。
但想着要求对方帮忙,她倒也没说什么。
很快。
饭菜上来了,两人也开始聊起来。
阿初严格按照传授的泡妞攻略,循序渐进的试探着,大致方针就是我的确是喜欢你,但是我先不说,我不能表现得太明显,只需要展示自己的优秀就行,这样才能博得女方好感。
喜欢两个字不能轻易说出口,必须得让对方对你有了一定好感之后,才能说。
一旦说出口,就得放大招!
楼上,和小丽一直注意着两人的情况。
因为这一人一鬼都不是普通人,听力极好。
现在合兴楼也没什么客人,并不吵闹,所以两人在楼下的对话,他们都能听得清楚。
小丽皱着眉头,不敢确定的问道:“阿初,是喜欢这个女记者吗?想追求她?”
笑了笑,问道:“你察觉出来了?”
小丽点点头:“察觉到了。但是我怎么感觉,怪怪的?像是喜欢,却又不像喜欢一个人正确的做法和说法,搞得好像不是他想追求人家,反而是别人喜欢他,要追求他一样!这是为什么啊?”
哈哈一笑,道:“继续往后面看吧,你就知道为什么了。”
阿初这小子,比家乐有天赋多了。
家乐是真的朽木不可雕也,教他泡妞,他完全领悟不到精髓。
阿初还算是个可造之材。
楼下两人继续一边吃饭,一边交谈着。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松了口气,想着饭总算要吃完了。
要是再不吃完,她都忍不住要提前走了。
今天这顿饭,吃得她难受死了,阿初简直就像是个傻子一样,一顿饭下来不知道在莫名其妙的说着什么话。
莫名的自大,莫名的自我感觉良好,还莫名的吹牛。
现在也就是没有‘直男’这个词,否则一定会在心里大骂直男癌!
她现在只能偷偷地想,是不是自己前两天拒绝阿初,让他受到打击太大,脑子不太正常了?
本来今天她是想请阿初帮忙的,结果这么下来,她都没找到开口的机会!
想了想,她都不准备开口,懒得找阿初帮忙了。
“我吃饱了。”擦了擦嘴,说道。
阿初闻言,精神一振。
按照张道长所说,现在就是火候差不多的时候了,应该发动总攻了!
“咳咳”
阿初有些紧张的咳嗽了一声,开始想应该用那句话来作为切入点,才更合适,更应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