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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靠养殖和美食攻略反派[穿书] > 第 73 章(第3页)

第 73 章(第3页)

斯南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嫌弃自己。这具身体以前是部落第一勇士的孩子,虽然作为一个亚雌性,却像雌性一样不事劳作,但仍然在部落里拥有挑拣食物的权力,甚至还有人专门为他留下好的食物讨好他。

可是现在,他的父亲已经失踪很久了,这也是原本炮灰“斯南”对艾洛前倨后恭的原因——他急需要下一个饭票。

当然,斯南本人是完全不需要这些玩意儿的。

他瞧了瞧这几筐食物,也算是有肉有果子,还有少量兽人判断能吃的野菜和蘑菇。最好的当然是肉,尤其是早上捕猎到的大型猎物的肉,已经被切割好了,分到多少就是实打实的一块,在这个没有称量的时代也是童叟无欺不掺假。

相比之下,那些还没去皮去毛的小猎物,往往都是比较亏的,拿到手还要处理,肉还不一定多。

粗粗编起来的树筐里全都是这样的小动物和不好的肉类。

中年亚雌看了看斯南,从旁边盖着叶子的小筐里提出一只瘦小的幼兔,当然,个头也有现代的成年兔那么大了。

“这兔子就给你吧。”亚雌撇了撇嘴,“你一个人居住,吃不了多少,这兔子还新鲜着呢,便宜你了。”

斯南眼睛一亮。

兔子啊!他的养殖资本!

只是这兔子虽然长得跟“致富经”里讲得不太一样,但还是能看出来,是一只小公兔。公兔没有母兔好,回头还要再寻几只母兔才能养。

斯南沉浸在思考中,手都伸到一半了,才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公兔子,我所欲也;

午餐,亦我所欲也。

斯南沉默地顿住了,因为他的肚子正传来咕噜噜的叫声,难以忽视。

要养兔子,有很多基础,要有足够的草料,新鲜通风的养殖圈,最好是雌雄数量合适的配比,还要保持温度,等等条件。

但最基础的是,他得先别被饿死。

斯南劝着自己来日方长,先选吃的要紧,可谁又知道下一只兔子到底会不会很快到来呢?

要不饿一顿,先拿到这只兔子再说?

他犹豫的时间只有一秒,立刻下了决心,手向那只兔子伸去。

斜刺里一只明晃晃的手速度更快,一把将兔子从亚雌的手中抓走了。

中年亚雌眼神一亮,看着对方高兴地说:“凯斯,你回来了,你们的捕猎还顺利吗?”

斯南的眼神跟着落在那人身上,一股熟悉的感觉迎面而来。

斯南沉默地看着对方准备如何表演。

被叫做“凯斯”的男人还是很白,在这个风吹日晒的原始部落里,一身白皮比雌性还要耀眼,不知道让多少人背后羡慕。

但他也很高,谁都不会把他误认为是弱不禁风的雌性,肩宽腰细,行走间在粗陋的衣服遮蔽下能看到小腿流畅的肌肉线条,一看就是擅长捕猎的身体。

但没有人见过这个部落勇士的真正兽形。

斯南低头想着,如果他没记错,这也是一个反派角色。原著里是来自河对岸一个大部落首领之子,因为兽形不被父亲喜爱,赶出了家族。他时刻准备积蓄力量复仇,为此不惜在这些平静的小部落之中挑起战斗,试图成为所有小部落的新首领。

所以作者为什么不写他的兽形是什么?

这会没人能回应斯南的疑惑。

“凯斯”低头看了看斯南,低沉的声音从上方传来:“这只兔子不错,正好用兔皮来装饰我的弓箭,我需要它。”

亚雌当然不会招惹这个来部落不久,却立下许多功劳、在族长那里很有威信的年轻人。看了看斯南还在旁边,亚雌性随手拿了一块瘪瘪的干肉,递给他:“兔子没有了,分你一块肉吧。明天再给你分一块鲜肉。”

斯南的手还没伸出去,一只白皙的手拎着一根草绳,已经递了过来。

这里的人拿肉都是直接用手,一点也不讲究。

斯南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用草绳缠着,为了拎起来时不用让手沾到肉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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