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背着身子倒退着走的,一手拎着裙摆,一手朝远处招手,面上的笑灿烂且明艳。
有那么一刻,沈慕竟觉得她是在朝自己打招呼。
但事实证明不是。
着素色长袍的徐善延快走了几步追上去,身后还跟着一个懒洋洋的章宁书。
再之后,是几个婢女和护卫。
一行人很快淹没在人流里。
但奇怪的是,沈慕却始终能看到云簇在人群中穿梭:
时而停在小摊贩边上看看东看看西;时而拉着章宁书钻进脂粉铺子大肆挥霍;时而笑得弯腰,没有半点闺秀的矜持。
沈慕忍不住想,或许,他只是有些羡慕吧。
羡慕她如此恣意潇洒,永远不必忧愁身后会有风雨。
作者有话要说:预收《艳骨》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疯批美人vs假端方自持、真斯文败类的矜贵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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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知礼本是罪臣之女,因为天生美艳勾人,被皇上一眼看中带回后宫。
只用三个月,她就从无名分的暖床婢女成了温贵妃。
后宫嫔妃视她为眼中钉,满朝文武斥她为祸国妖女。
皇上为保帝位,赐下一杯鸩酒。
来宣旨的是端王霍远亭。
端方自持,清冷矜贵,都说他是全大凉最洁身自好的男人。
可温知礼分明瞧见——
她无意碰到他手腕时,霍远亭的喉结在微微滚动。
红衫滑落,冰肌玉骨美得惊心。
一夜荒唐换了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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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登基三年昏庸无道,皇太弟端王继位,重根朝纲。
然而前朝虽昌平安顺,后宫却始终空无一人。文武大臣卯着劲儿想把女儿妹妹往宫里送。
却不知在背地里。
那早该成为枯骨的美人毫不避讳地闯进御书房,手指勾着皇上的领口,竟是在质问,“莫非皇上早已倦了我?”
而他们清冷自持的皇上握着她的一截细腰,不顾书册宗卷滚落满地,俯身吻上,
“朕只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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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不知道,霍远亭端方矜贵的皮相里,揣着的是怎样的龌龊念头。
温知礼越是大胆,越是放肆,他越想将她撕碎,并永远囚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