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崽“哦”了一声,依旧乖乖趴在他怀里,缩成一个毛团。
可是这时,第三个许愿的孩童朝着墙上和司凡神君四不像的画像结结实实磕了三个响头,软糯的声音有些怯生生的:“我……我希望阿娘的病可以早些好,阿爹不用天天忙碌,可以多陪陪我和阿娘,我们一家要一直在一起,这辈子都不分开。”
沈歇脚步一顿,回头看了一眼那个许愿的小孩。
乱七八糟的浑水里,总会有那些纯真的星星。
沈歇叹了口气,暗暗在这个小孩身上下了印记。走出寺庙,街上还是热热闹闹的,纷纷攘攘,许多小贩摊上摆着一堆画像到处吆喝。
凡间的中元节又称鬼节,有一个习俗是放河灯以纪念自己逝去的亲人朋友,此时不远处的河面上已经是五光十色。这是神界从未有的热闹,沈歇险些一时被这凡尘迷了眼。
他带着狼崽去了一处没人的角落,现出身形,为了不吸引眼球引来没必要的麻烦,他就没有在神界时穿的那么华丽,只是一身朴素的月白衣袍,连个暗纹也没。
然而他这张脸实在清俊的过分,好像哪怕披一块抹布在身上他也能一身仙气。狼崽暗自咂咂嘴,不自觉有些莫名的偷喜。
然后下一刻就喜不起来了。
“你幻化成人形,我总不能带着一只狼在闹市里到处跑。”
“……”
此言说的极是,狼崽只能化出人形,沈歇身侧立刻多了一个英气的少年,只是面上多多少少带了些邪肆之气,和那点青涩交杂在一起,居然也不显得突兀。
两人一同前往“寻仙楼”。酒楼的老板是个中年女子,见到这两位气质完全不同,但都帅的直接让整个楼的姑娘直了眼的少年,立刻摆出一副笑脸:“二位公子是来斗酒的吗?”
斗酒算是当地一个小习俗,类似于比剑,对诗,颇是风雅之事。
然而沈歇一提酒就皱眉,立刻拒绝:“不,在下是来买酒的,家师对寻仙楼的百年佳酿垂涎已久,特派在下来寻,还望掌柜的赏脸。”
他跟着辰华在凡间待了许久,对这种称呼已然手到擒来。
“既然说是百年佳酿,自然极为珍贵,千金难买。”老板靠在酒楼扶梯旁,轻笑,“小公子有没有咱家得把酒卖给你的理由啊?”
这是什么反问?沈歇还是头一回遇到硬茬,一时顿了顿,回忆辰华以前忽悠人的言论,也跟着学道:“因为掌柜的实在倾国倾城,若是被这等美人拒绝,在下实在心痛。”
老板:“……”
狼崽:“……”
沈歇是一副淡然神色说出这些话的,活像在念经,老板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她被夸了。
别说历经世事的酒楼老板,就连隔壁桌来蹭水喝的三岁小孩都能听出这话说的多敷衍,就差把“应付”两个字写在脸上。
可是,这人实在太好看了。
老板本能就笑了,等她反应过来时已经错过了拒绝的最佳时机,不禁懊恼:该死,她都活了半辈子的人了,居然还能被美色迷惑!
“算了……那就卖给你,但是只能取一坛啊,这可是咱酒楼的招牌,不能全便宜你这个浑小子。”
“浑小子”温润笑了笑,拿出钱袋作礼:“多谢掌柜的。”
然后抱着酒坛就跑了,生怕掌柜的反悔,还顺便垃上了狼崽的手。
狼崽直接被震撼得瞠目结舌,任由沈歇拽着跑,也不知是不是碰巧,两人逆着人潮跑到了河边,正巧是放河灯的地方。
天色已经暗了,霓虹的灯火亮起,洒在了两人的身上,沈歇将酒坛收回,喘了口气,轻笑:“任务完成,走吧。”
他头发有些凌乱,额上出了些汗,刘海轻飘飘拂在脸上,有种破碎的美感。
近乎是鬼迷心窍的,狼崽抬手帮他理了理头发,认真而虔诚,沈歇微微一愣。
就在这时,爆竹声声,河面上映出了天空上的五彩绚烂,而在这纷杂的人间烟火之下,更是映出了两个人的身影。神界太子和妖族狼王,本该这辈子都没有交集,就算有,也该是针锋相对,永为敌人。
“阿映。”狼崽小声说。
沈歇眼角带着些他自己都不曾发觉的温和笑意:“怎么了?”
“……没什么。”狼崽偏过头,“就是从来没看过这样的景色,我以前从来不敢想。”
原来除了万鬼厮杀,以血为阶,还有这样一种惬意的活法,还有一个他可以拉住手的人。
如果可以一直这样,这妖王当不当其实也没什么所谓了,他可以永远做“狼崽”,趴在一个人的怀里呼呼大睡,安然地度过一辈子。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我要开虐了(搓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