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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四章 摊牌二(第4页)

不管怎么样这也是一种肯定,孟书记脸色好看了一些。

应成文却没那么乐观,递上根香烟,追问道:“1228案?”

“各位领导,我个人觉得这个案子存在不少疑点。嫌疑人李超确实是精神病,之前发病时确实伤过人,但不能因为他身上有被害人血迹就肯定他就是凶手,因为案发现场在他平时的活动范围内,他整天没事干,到处瞎转,无意中见着乃至翻动尸体很正常。”

苗文韬打开文件夹,取出一叠笔录,直言不讳说:“从笔录上看,办案人员有诱供之嫌。他有精神病,他是疯子,他脑海里根本没有犯不犯法这个概念,你问他有没有杀人,他可能会觉得这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没杀人也可能声称他杀过人。”

老费冷不丁爆出句:“十个神经病,九个喜欢说大话,他的口供不能轻易采信。”

“可是他衣服上确实有被害人的血迹。”

韩博举起一张照片,接过话茬:“应支队,如果光凭血迹就认定一个人是凶手,那么,我可以在24小时内再抓一个。搜查他的住所,相信能找到同样沾有被害人血迹的血衣。”

照片上是一条崭新的碎花领带,勘查现场时发现的,这会儿应该在城东分局刑警大队。

应成文去过案发现场,见过这条领带,看着韩博胸有成竹的样子,忐忑不安问:“韩处,你没开玩笑吧?”

谁敢在这个问题上开玩笑!

两小时前,韩博不敢说这句大话,现在之所以敢说,是因为今天出去的几个人同样兵分两路,小葛和余科长早上勘查完1228案抛尸现场,就结合现场周围环境追查这条领带在主人,并且查到了。

小葛很默契地从包里取出一份东萍地图。

韩博接过地图,摊到会议桌上,用水笔标出105案、312案和721案的案发现场或抛尸现场位置。

摸摸口袋,取出从萍光宾馆客房拿的针线包,把线一头缠在笔上,一头按在标注的位置上,以案发现场为圆心,当圆规一连画了几个圈。

“孟书记,黄局,宋局,前三起命案的凶手都是在案发现场15公里范围内抓获的。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我把1228案的凶手锁定在抛尸现场15公里范围内,并按照前三起命案的方式,把领带作为指引我们找到凶手的重要物证,结果余科长和小葛果然很轻松地找到了这条领带的主人,只用不到一天时间,而且是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

当时抓到那个“武疯子”,“武疯子”声称他杀了人,身上又有被害人血迹,就没接着往下查,现在看来这是一个重大疏忽。

应成文懵了,额头上渗出一层细微的汗珠。

孟书记、黄副局长和宋副局长面面相窥,嘴上一声不吭,心里却禁不住想这件事该怎么收场,万一凶手另有其人,接下来该怎么跟“武疯子”的亲属交代。

“余科长,请你介绍一下今天的发现。”韩博放下简易圆规,再次坐回椅子上。

“是。”

首战告捷,老余真有那么点激动。

要知道之前只是推测,只是怀疑,一点能拿得出手的证据都没有,现在虽然同样没有,但至少可以从侧面证明极可能有一个凶手在栽赃嫁祸。

他从包里取出数码相机,翻出一张成年男子照片,绕过会议桌走到孟书记身边,俯身道:“孟书记,这个人叫王云海,今年31岁,在新萍路与南关路交叉口附近开了一个音像制品店,主要出售和出租影碟。

他比较注重个人形象,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平时喜欢穿西服打领带,在那一片比较有名,许多人甚至在背后笑话他,说他假模假样。被害人崔金元不只是捡破烂还乞讨,经常在新萍路与南关路一带乞讨。

许多开店的老板见他可怜,也可能嫌他脏嫌他臭,担心影响生意,多的给一两块钱,少的给几毛,打发他走。王云海从来不给他钱,崔金元记在心里,白天不敢有所行动,夜里跑到王云海店门口拉屎撒尿,结果被一个邻居看见了。

王云海很生气,曾因此打过崔金元,这件事周围许多商铺老板都知道。为证实王云海跟崔金元遇害存在一定关联,我和小葛下午跑了好几个商场,买到一条与案发现场那条一模一样的领带。

拿着领带去他店里,装着租影碟跟他攀谈,故意让他看到领带,结果他主动说起有一条一模一样的领带,后来不见了。大发感慨,说现在的治安多么不好,连去租影碟的人都顺手牵羊,趁他不注意把领带偷走了。”,!

bsp;材料一眼都没看就娓娓道来,一丝不差,他们事先显然做过功课。

不管怎么样这也是一种肯定,孟书记脸色好看了一些。

应成文却没那么乐观,递上根香烟,追问道:“1228案?”

“各位领导,我个人觉得这个案子存在不少疑点。嫌疑人李超确实是精神病,之前发病时确实伤过人,但不能因为他身上有被害人血迹就肯定他就是凶手,因为案发现场在他平时的活动范围内,他整天没事干,到处瞎转,无意中见着乃至翻动尸体很正常。”

苗文韬打开文件夹,取出一叠笔录,直言不讳说:“从笔录上看,办案人员有诱供之嫌。他有精神病,他是疯子,他脑海里根本没有犯不犯法这个概念,你问他有没有杀人,他可能会觉得这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没杀人也可能声称他杀过人。”

老费冷不丁爆出句:“十个神经病,九个喜欢说大话,他的口供不能轻易采信。”

“可是他衣服上确实有被害人的血迹。”

韩博举起一张照片,接过话茬:“应支队,如果光凭血迹就认定一个人是凶手,那么,我可以在24小时内再抓一个。搜查他的住所,相信能找到同样沾有被害人血迹的血衣。”

照片上是一条崭新的碎花领带,勘查现场时发现的,这会儿应该在城东分局刑警大队。

应成文去过案发现场,见过这条领带,看着韩博胸有成竹的样子,忐忑不安问:“韩处,你没开玩笑吧?”

谁敢在这个问题上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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