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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玉米面小鸡(第3页)

王有根的娘就是一个平常的农村妇人,吃苦耐劳,却没什么见识,也没想过让他学什么东西,就是早早教会了他种地。

再然后呢,她给人缝补衣服的时候,王有根在旁边看,时不时地给纫个针穿个线,然后就给学会了。

他娘一开始还不太愿意,觉得这不是男人能干的,但王有根帮着干,就能多接活,还能接好活。

一般村里人不讲究什么缝补,衣服破了,自家姐妹老婆也能干了。镇子上做生意的人家忙不过来,才让她接了这个活儿,说是缝补,还要帮人家给浆洗了,总之就是完全的辛苦钱。

但这事让王有根来干又不一样了,男人的衣服上他给缝补个竹子,女人的衣服上他给缝补个花朵,别人拿了衣服一看就高兴,能让自家人干的也愿意找他们了。

不过就算是这,也还是挣不多。

王有根就同人学了木工,他学的很用心,但没学两年就被师父请出来了:“没什么能教你的了。”

木工里,做家具是最基本的,能给人雕梁画栋,才算有本事,再往上,那就是弄摆件了。

王有根的师父,就只是做个粗苯家具,挣一份辛苦钱,王有根学了两年就做的比他还精细,他师父就不敢再留他了。

教会徒弟饿死师父,倒不是都是徒弟忘恩负义白眼狼,而是就那么多活儿,徒弟更年轻更有力气更能接受低价格,老师傅要没两手绝招,真很容易被徒弟抢了饭碗。

王有根的木工师父本来想着带他个七八十来年,将来自己干不动了,他正好接班,谁知道自己还能战呢,徒弟就要比他强了,这是再不敢教了。

“你这是祖师爷赏饭,去学精细手艺吧!”

要精细,就要往大城市去,起码要去县城,但现在这个局势,王有根哪里敢去?他娘更不敢放他去。

他就自己随便找点活儿,为了避开他师父,他就不接大件的,专接一些小件的。

这一次,就是于家要做新的模子,把他找来了。

王有根就在于家的院子里做模子,于金凤一开始也没太在意,后来见他做的很有意思,就多看了两眼。

于家的馒头不需要模具,但糕点就要了。

当然,于家的糕点也不是正经的糕点,和什么花生糕驴打滚是不一样的,他们的这种糕点,从某个方面说就是夹馅儿馒头,豆沙的枣泥的,香香甜甜,孩子喜欢。

但如果只是夹馅儿,就卖不上价钱,做个小鱼啦小鸟啦,这价格就不一样了。

王有根就是来做这个的。

一套模具能用很长时间,王有根的模具又不一样,他做的很逼真,而且还会加点东西,比如他的小鱼就再加点泡泡,小鸟呢,就再叼个东西,给于金凤的爷爷是这么说的:“这表示咱们的鱼鲜活,鸟喜庆。”

这话于家人都觉得对,更对的是,这一点东西也不用多花费多少,不过是一丝丝的小面条,可就能再多卖上个一文半文。

于金凤看着有趣,这一天,就用手捏了个小鸡。

这小鸡是用玉米面捏的,黄嫩嫩的,真的像一只刚孵化出来的小鸡仔。

于金凤把这个小鸡仔放在王有根身边,没有说话,王有根看了她一眼,也没有说什么。

第二天王有根还和昨天似的在那里干活,于金凤路过的时候瞅了一眼,这一眼,只是随便的看过去,但很快她就看了第二眼。

王有根还是穿着那件灰色棉麻布的上衣,深灰色的裤子,鞋子破,但洞缝的很整齐。

他的高丽布(1)还是像往常那样放在旁边的凳子上,而在那上面,就放着一只小鸡,黄色的玉米面小鸡,只是脖子,是红色的了,像是戴了一个红围脖。

作者有话要说:注1:高丽布,算是民国时期的毛巾,据说到八十年代的时候还会有人家用

这文写的我有些精分了,写的顺手的时候,比如这十几章,写的时候就觉得,我真牛逼,写的真好,囧……然后到卡顿的时候,就是,啊啊啊。我江郎才尽了,退圈吧,囧tt上周写了两三万字,这周觉得不好,删了重新来,周一周二写了六千字,周三删了合成三千字,周三周四写了六千字,今天突然觉得这两周都没写出感觉,全部删了重新来,好吧,我现在就要去做这个工程了,我和中国作协签了协议,坑不可能,但更新就不好说了,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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