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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第六十五章三途(第4页)

朔带着自己的行李缓步离开,经过桃林时微微一怔。

鬼火只能在夜里看到,白昼看到的是数里桃花灼灼的仙境之景。

朔望着枝头的朵朵桃花,开得格外灼灼,她从未见过开得如此美丽的桃花。

这片桃林,该不会是那只邪灵诞生的地方吧?

朔鬼使神差的想着。

这个想法只停留了一瞬,即便这里是邪灵诞生的地方,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邪灵已诞生,祂吃过很多人,还会吃更多的人。

比起那只邪灵是在哪里诞生的,还是想办法怎么看到旭国的藏书比较实际。

旭国的先君是第一任旭子,但现在在位的却不是他的后代。

第二任旭子是第一任的孩子,只在位半个月就被刺客给杀了,没有后代,因而第一任旭子的弟弟继位了。

旭国虽只二十年的历史,但第三任,也是现任的旭子年纪并不小了。

朔回忆了下,依稀记得这位旭子的身体这两年越来越差,差不多也该死了。

旭子年迈将死,但他的嗣君却不在国内,在另一个国家为质。

旭子将亡,相信会有很多人希望嗣君永远别回来,并愿意付之实践。

帝国的历史上有很多这种例子,嗣君回来得迟了,或是干脆永远回不来了,留在国中的弟弟妹妹便继承了社稷。

这也搞到最后,嗣君都不愿意当质子了。

因而嗣君为质,一般就两种情况,一种是很重用,比如那些将嗣君送到帝都的诸侯,是为了让嗣君在那里接触更多的东西,获得更多的政治资源,甚至,登上王位;另一种是不在意,完全是去当人质的,诸侯之间的合作交质变是这种,既然是当人质,自然不能选在意的,不然以后翻脸了,质子被对手砍了祭旗该多难过。

旭国的嗣君能为质,足以证明他在他老子心里的地位如何。

不好说希望他别回来的有没有旭子,嗣君回不来,正好给一直在身边承欢膝下的孩子腾位置。

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

王侯们拥有的权力让他们有资格由着自己的好恶来而不需顾虑别人的感受,喜欢的时候捧上天,不喜欢了就扔进泥里。

哪怕曾经很喜欢嗣君,在骨肉分离多年,终究还是一直在身边长大的孩子更有感情。

再加上王侯那基本没有约束的好恶。

为了捧一个孩子,杀另一个孩子这种事,人族的王侯不止一个人做过。

退一万步,哪怕旭子还惦记着嗣君。

一个年迈将死的国君对周围的掌控又还有多少呢?

王侯老了就疑心病直奔绝症发展固然有权力动物的天性,也未尝没有周围环境的影响。

头狼年富力强时,群狼皆从之,头狼衰迈时,豺狼虎豹皆虎视眈眈,时刻准备着瓜分头狼的血肉。

不管是哪一种,旭子回国路上肯定不会太平。

朔沉吟着,嗣君在哪个国家为质来着,正好去美救英雄。

救命之恩,再展示自己的才华,藏书还不任自己阅览。

这个开头必须做好,把名声打出来。

让以后要经过的方国都知道自己,这样也不用每到一个国家就得费心费力的谋划怎么弄到阅览典籍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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