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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第六十一章少昊君离(第4页)

王本来都写好了的王令就这么被活生生摁了回去。

辛筝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通议事殿的公卿与诸侯们,面无表情的听着禽兽的滔滔雄辩。

杀从妾没碍着谁,属于处置私人财产。

对庶子的控诉,禽兽更加理直气壮,老子生了你,老子有权力对你进行任何处置。

充满仇恨的少年祈求的看向辛筝。

辛筝不负所望,和禽兽辩论了起来,最终败北。

元洲各个智慧物种中人族是最重视孝道的。

不重视不行,龙伯就算了,那社会形态,只要不是部族死光了,都不用担心养老问题。

羽族更不用说,寿命超长,一个羽族若是寿终正寝,死的时候连第十代子孙都能看到,子孙多到很难全记住,哪怕是第二代的子嗣,虽然记得住,但两代人之间也就差个几百岁,却要因为孝道而绑在一块几千年,这确定是孝而非对双方的折磨?

靖族,焦饶国灭亡了几千年,当年是什么社会形态,鬼知道。

人族在孝这方面是走得最远的,稚童必须依靠父母的照顾才能长大,而父母年老之后也必须依赖子女的抚养。

然而,人与人之间是缺乏信任的,至少人族自己心里门清,靠子女的良心,自己的晚年就别指望过得好。因而有了孝文化,用道德和舆论来解决信任问题,子女有没有良心不重要,重要的是,社会道德与舆论会让他们不敢不赡养父母。

孝本身的诞生是合理的,但凡事过犹不及。

孝道发展得过了头的结果便是世人都认可一件事:孩子是父母的私人财产。

父母可以卖掉孩子,甚至打死孩子,都不犯法,但孩子若是把父母给卖了或杀了,请参考辛氏一族的名声。辛氏一族是公族,这才只是臭名远扬,若是换做普通人,妥妥的极刑。

禽兽一个孝字,成功将辛筝给驳倒了。

孝道没有规定孩子得给父亲做娈童?

但也没规定不可。

饶是辛筝见多识广又听青婧提过各种人性之恶的见闻也被恶心坏了,辛筝尚且如此,何况围观的贵族与氓庶。

不论多恶心,辛筝也不得不故作一脸无奈与气愤的宣布禽兽无罪释放。

但在禽兽想带走庶子时辛筝阻止了。

少年若是让带走,绝对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辛筝现场征辟少年为自己的宾客,以主君的名义让自己的人将少年带走了。

第二个案例。

美丽有罪否?若美丽是权杖与利刃上开出的花,美丽便是宝石,是荣耀。

美丽若非权杖与利刃上开出的花,美丽是罪。

第二个案例的核心人物是个女子,是一个从世俗意义上来说有罪的美人。

在家的时候因为生得太美被兄长给强了,直到后来出嫁才得以摆脱。

可惜,出嫁并非苦难的结束。

她生得太美,因而被家族用来攀附权贵,嫁给了地位更高的贵族。

嫁人后夫君很疼爱她,倒是过了两年不错的日子,但她夫君因病去世了,只留下了孤儿寡母。

寡妇门前是非多。

辛筝的理解是寡妇势弱,好欺负。

读作寡妇门前是非多,写作弱者好欺负。

寡妇因而儿子的缘故被拿捏住了,并未回到娘家,当然,就算回去了也不可能过得好,强者不论在哪都能把日子过好,弱者不论在哪都能过得惨不忍睹。

寡妇带着儿子留在了夫家,沦为了夫家男人们的公共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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