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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第四十一章九方子(第1页)

湟水河谷群山环绕,上游中游尽是森林,即便是炎炎夏日也尚可,不似南方,一到夏季,不管是人还是狗子都只恨不能闷死在水里

气候不够热,精神自然也好些,而九方子舌战朝堂无疑化解了蒲阪的人们精神好之余产生的无聊之感。

九方燮投效盗趾,为盗趾效力,屠杀帝国百姓,于朝野之间引起了轩然大波。

百姓,百姓,自然是有姓的人族。

既然有姓,要么自己就是贵族,要么祖上是王侯贵族,只是如今落魄了,但再落魄,也仍比那些无姓之氓好,至少还有些家产奴隶,日子也过得去。

既然日子过得去,自然就希望平平安安,并且日子过得越舒适,就越希望平平安安,子孙盈满。

盗趾所为无疑令帝国的百姓们心生恐惧,太可怕了。

助纣为虐的九方燮更是可恨至极。

在有心人的推动下,民间舆论发酵得很快,几乎群情激愤的要求惩罚九方氏,然被九方子给打了脸。

九方氏多天才,多聪明人,九方子能在一群聪明人中成为族长,自然不遑多让。

以上是蒲阪在九方子进入蒲阪一段时间才明白过来的,不是第一时间。

九方氏这一任的族长,生的委实美还是其次,神裔氏族鲜有生的不美的,九方子也美,美得很有特色,美得楚楚动人,宛若一株绝世的白莲,让人不忍相欺,或让人觉得很好欺负。

群情太过激愤,王让九方子与觉得九方氏该判背叛种族罪的在朝堂上进行辩论,辩赢了,罪名就不成立。

九方子接受了,然长达一个月的唇枪舌战,这位楚楚动人看着很好欺负的少女(反正看着很年轻)将一位年过七旬的反方辩手给气死了,站在倒霉蛋的尸体前,少女颇为无辜的表示,不是我的错,是老人气性太狭隘了,不过几句话而已,何至于此?

不论正方反方立场的观众皆有种噎住,甚至喉头腥甜的感觉。

是啊,何至于此。

人活一张皮,你都把人整张皮给剥了下来,不止个人颜面无存,整个氏族的脸都没了。

这么点小事,怎么就气死了呢?

九方子委实如白莲般无辜呀。

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头。

能看出来九方子对于被人从万里之外叫过来辨别自己是否有罪,心情极为不爽,在之的日子又气吐血了五人。

一个月,哪怕蒲阪大部分人都觉得九方子是在狡辩,九方氏是有罪的,对此怒火高涨,朝堂上九方子却已然无敌。

嗖!

连山果一箭钉在了□□者的眉心,神情无波无澜。

这已非第一回。

这已是这一旬第十六次。

第一次射杀氓庶,她还有点不忍,但杀得多了便完全没了感觉。

如今才杀了人,她却完全没有去看一眼尸体,尽管那是一个很年轻的人,看着也就十五六岁,和她的儿子差不多大小,本应该还有很长的未来。

她在心中思考着九方子到底想做什么。

民愤闹得这么严重,想对付神裔氏族的有心人功不可没,但九方子自己也不是纯然的看着别人积薪,她往火上浇了一大翁烈酒。

朝堂上的辩论,在九方子的推波助澜下几乎是同步在街头巷尾传播。

大抵也知道自己现在多讨人厌,九方子每日除了要去薪火台辩论的时候,坚决不出门,刚开始半个月哪怕出门也每天换一条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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