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盗趾之前,帝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奴隶便是这位没有名字的奴隶了。
一跃从没有名字的贱奴成了巫女,震惊了整个天下。
知道巫女的遴选很随缘,这随缘到这地步却是谁都没想到的。
奴隶巫女的出现简直是往血统神圣论的脸上狠狠来了一巴掌。
既然血统神圣,贵者恒贵,贱者恒贱,那阿奴是怎么回事?
一个祖上十八代都是奴隶的贱奴为何能成为帝国唯二的最高统治者之一?难道要翻翻她十八代之前有什么高贵的祖宗
不过,阿奴比之盗趾,名声要不显很多。
奴隶成了巫女,拥有了巨大的权力,竟妄想废除奴隶制,脑臀分离症简直无药可救。
结果?
两败俱伤。
奴隶在疯狂之下屠杀了大量的贵族,埋下了王侯贵族之后千年对巫女的深深猜忌:一个巫女全盛时的强大,超出了人的范畴。
奴隶成为了巫宗历史上第一个被幽禁至死的巫女,因为她那时还没有继承人,以及人族舍不得巫女的力量,不然就不是幽禁而是如若愚一般暴毙了。
不好说哪个更惨。
王侯贵族是死了一大片,很多甚至是全家一块奔赴黄泉的,但奴隶也被幽禁了百年之久,陨铁铸就的锁链披颈,百年囚于地宫方寸之地,没有任何人与她说话,仿佛被整个世界遗忘,为自己的脑臀分离症付出了足够的代价。
事实上,若非巫即殿骨头太硬,很多人是想自己写史书的,想也知史书之上不会有一个血统卑贱还残忍暴虐的坏巫女存在,会很倒胃口。
望舒微微失神。
脑臀分离是病,得治。
同样的治疗她也该享受到的。
不过,她掂量了下,觉得还是不凑热闹的好。
奴隶的心理素质强得非人,被幽囚地宫深处百年都没疯掉,但自己不是奴隶,一定会疯。
穷途末路,干脆果断的跳崖了。
哪怕粉身碎骨也不要被接受这种治疗。
就她的年纪,真让幽囚起来,想熬到自然寿终需要的时间绝不止一百年。
元听了望舒的回答,也反应了过来。
金子对于贵族而言并不是什么稀罕物事,甚至对于地主级别的氓庶而言也不稀罕,至少地主之间还是有流通青金的,单用布币与贝钱,并不能满足一些大生意,也太打眼。
望舒曾经的身份,显然是底层,一辈子见不到金子。
至于吃肉,总有一些职业虽然见不到金子,却能吃到肉。
比如猎人,比如屠夫。
【既如此,你后来你怎么会见到金子?我记得,你拜无光为师时已是十岁之龄。】
对于巫子而言,金银与粪土无异,哪怕是拿来扔着玩都可以随心所欲的扔到死为止,但对于普通人而言,一辈子没见过金子很正常。
“这个呀,经桓给我的,那会儿我和阿父快饿死了,为了一口饭,我发明了一个方便取水的井轱辘献给他,他那会儿刚打下地盘,又不打算搞屠杀,你知道的,他以前与人族的战争都是过城屠城,有人屠之称。”
【战争中屠城是常态。】元道。
人族自己屠的同族的城绝对比经桓屠的多,只是经桓不是人族贵族,性质自然不一样。
望舒点头。“所以啊,苍生不是人,是牛羊,是草芥,割了一茬很快就会重新长出一茬,永远不担心割完,只恨割不完。屠城算什么呢,不过数万或数十万的人命,十几二十几年便会像草一般重新长出来。”
【这就是你要干掉五分之一的人族的原因?】
望舒往嘴里丢了块糕饼。“一半吧,参与者太多,一人杀人放火,全族收益,凭什么受益者可以无罪?我爱株连,这是帝国最英明的刑罚。”